您现在位于:首页社团首页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416699614
 138057816
 社团首页  → 高校法学会论坛 →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 [转帖]“美丽的香格里拉”系列照片网络维权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回复此主题  [会员列表论坛版主 zsdflxh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kobe2296344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14
积分:51
注册:2007-04-05
来自:浙江
主题:[转帖]“美丽的香格里拉”系列照片网络维权
查看 kobe2296344 的详细信息 将 kobe2296344 加为我的好友 给 kobe2296344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本案的作者是云南的一名摄影师,03年她在香格里拉拍摄了大量当地的风光照片,回来后她把其中的部分照片(8张)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网站上用来供网友的欣赏和评论,可是过了不久她惊讶的发现与以往一样,这组照片已经被国内的众多网站转载,而她对此却毫不知情,更令她感到气愤的是,有的网站不但没有标明出处,甚至连作者的署名也进行了篡改,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她没有直接与网站交涉,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一旦通知了对方,结果肯定是把图删掉然后矢口否认,让作者毫无办法。在与我联系后,我们对证据进行了保全,然后向对方正式发出律师函,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在证据面前网站虽然承认侵权但的答复是只能按每张50到200的价格支付报酬,这显然已经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05年5月我们正式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二审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并支付合理支出0.16万元.同时判令被告在其网站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这次网络维权应该说是相当成功的,通过法律途径让侵权者支付了惩罚性的赔偿,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北京,而作者远在云南至始至众我们从未谋面,大多是在网上进行沟通,可以说相互信赖也是这次维权成功的一个基础,相同的案件我们仍在进行之中,相信通过努力也会获得圆满的结果。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kobe2296344『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7-04-05 18:54
kobe2296344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525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转帖]“美丽的香格里拉”系列照片网络维权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法学会通知
 •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开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未来律师协会开通
 •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开通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会开通
 •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开通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开通
用户登陆
用户名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更多... 法学院老师推荐
浙江师范大学
彭真明 教授/硕士生导师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88 s, 9 queries, 120 - Cache, 662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