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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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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主题:全球首宗B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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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摘要:全球首宗利用“点对点”(BT)技术在网上发放电影的侵权案,在港被判罪名成立。被告陈乃明24日在香港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3项违反《版权条例》罪名成立,暂准被告以现金5000元保释,押后至11月7日判刑,法官不讳言可能判处监禁。根据法例,有关罪行最高刑罚为每份侵权复制品罚款5万元及入狱4年。此事赢得舆论广泛赞誉,因为它不仅可对有关非法行为产生阻吓作用,而且为其它地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范例,进而提升了香港的司法与法治形象。不过,对业界来说,法律判决显然非治本之道,改变和创新经营模式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香港影业协会估计,用BT技术网上发放电影即“点对点”非法下载,使香港电影业每年损失约4亿元,相当于近半票房收入,可见BT下载电影杀伤力足以扼杀香港影业。

  网上科技日新月异,已有不少方法让非法下载者逃避追踪,加上有很大部分非法下载发生在海外;同时各地法制不同,本地执法部门有时委实鞭长莫及,难以向海外源头提出检控。所以,对付网上侵权,除了严刑峻法外,经营手法与时俱进亦不可忽视。
 
  过去歌曲非法下载也很严重,但近年有网上“按件”出售歌曲的经营手法,以方便的途径和合理的价钱让网民合法下载,变成一盘对各方都有利的生意。香港影业其实可借鉴合法下载歌曲的做法,建立合法下载网站,以合理价钱吸引消费者,减少对非法下载的需求。(摘自香港文汇报10月25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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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3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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