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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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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网评:发布“黑名单”催款,银行遭遇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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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讯】在本市工作的刘先生日前收到了招商银行的催款短信,原来他去年在上海办理了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但他已累计欠费1000余元,发卡银行于是向他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不按期交款,将会上银行的“黑名单”。刘先生对此表示不解。昨天,他对记者说,他欠的钱肯定会尽快还上,但银行有权公布“黑名单”吗? 


记者采访发现,类似公布“黑名单”的做法近日在北京、上海等地已陆续推出。据本市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个人消费信贷近年来势头迅猛,欠贷者也随之增多,如何让这些人尽快还款,成了各大银行共同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近日,央行发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南京招商、民生等多家银行目前正在联合起草一份防范车贷风险的文件,就拟将车贷违约者列入各家银行的“黑名单”。据南京交通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季先生介绍,银行将定期收集客户的不良信用信息,然后将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列入“黑名单”,这个“黑名单”将由各银行共享,这意味着在一家银行留下“劣迹”,以后在其他银行贷款时也将“寸步难行”。 


被列入“黑名单”的人一是被银行列为风险类的客户,这类客户可能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贷款合同、担保文件,或者有可能未按时还款且超过一定期限的;二是被列为关注类的客户,这些客户是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申请贷款,或者替他人申请贷款者。 


尽管本市银行尚未推出“黑名单”,但拟定“黑名单”的做法却在银行内部产生分歧。赞同推出“黑名单”的人认为,这是银行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有效措施。他们的理由是,金融机构对不讲信用的客户也应有知情权,在与公民的隐私权相冲突而引发诉讼时,金融机构完全可以抗辩。 


反对者则指出,“黑名单”一旦推出肯定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他们认为,由于我国尚无专门的个人信用方面的相关法律,而如何保护个人客户的隐私却有明文规定,银行公布“黑名单”的做法无疑会触犯他人隐私。 


人行南京分行法律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黑名单’能否公布引起争议可以反映出,我国现阶段个人信用制度的立法滞后,同时对隐私权、知情权等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待加强。这值得立法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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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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