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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w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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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网评:物权法获通过 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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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可以说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期间经历过几起几落,始终未出台。但随着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的相继颁布,加上作为民法典基础的物权法的通过,中国的民法典已初步成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代表认为,中国距民法典仅剩“一步之遥”。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民法典的另一重要支撑法侵权责任法的出台。
    现在出台民法典的客观条件已非常成熟: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定型;人们的利益冲突已达到了必须通过一部法来解决;已有足够的理论准备。但吕忠梅指出,尽管当前离民法典只有“一步之遥”,要在2010年完成民法典编纂任务还是“异常艰巨”。因为民法典的编纂不仅是把各法串起来,还要把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遗留的问题解决掉。
    当今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至少经过十几年的编纂。为了使民法典更加完善,我国的法学家等法律工作者们已经做了几十年的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希望建国以来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能在2010年顺利诞生,相信这是大家都梦寐以求的。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7年03月23日 16时05分12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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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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