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社团首页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社团首页  → 高校法学会论坛 →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 法律网评:开展自行车被盗整治行动 维护社会稳定 来自 深圳新闻网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会务公告    法律诊所    特色内容    会员互动    其他  
     回复此主题  [会员列表论坛版主 麻沛豪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lbr0603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7
积分:31
注册:2007-03-19
来自:浙江
主题:法律网评:开展自行车被盗整治行动 维护社会稳定 来自 深圳新闻网
查看 lbr0603 的详细信息 将 lbr0603 加为我的好友 给 lbr0603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我国是举世闻名的自行车大国,自行车是城乡群众基本的代步工具。目前我国的社会自行车保有量达到4.7亿辆,其中普通自行车为4.2亿辆,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可以说自行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自行车被盗问题越来越成为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和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

    据抽样调查,近几年来,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是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虽然有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打击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收缴并返还了一大批被盗自行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看,从全国来看,当前的自行车被盗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自行车被盗高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不少地方对自行车被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安全管理不严,近年来多数地方对自行车不再发牌发证,加之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跟上,自行车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三是治安防范薄弱,有的地方缺少自行车存放的地方,有的被挪用,加之缺乏看护力量,违法犯罪分子盗车比较容易。

    四是打击整治不力,一些地方没有形成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合力,缺乏专门的研究和专项治理,加之群众报案少、报案难,日常的整治打击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群众图便宜买赃车,也助长了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自行车的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群众是“讲到烦,听着忧,想着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秩序,到了非下决心认真解决的地步。

    开展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六个部门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所以,为什么开展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简单地用四句话来概括:第一,人民群众有反映;第二,党和政府有要求;第三,社会治安有需要;第四,综合整治有条件。现在已经到了下大决心,有条件集中整治的时候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lbr0603『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7-03-22 11:51
lbr0603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2000,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0贴,浏览450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法律网评:开展自行车被盗整治行动 维护社会稳定 来自 深圳新闻网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法学会通知
 •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开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未来律师协会开通
 •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开通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会开通
 •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开通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开通
用户登陆
用户名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更多... 法学院老师推荐
浙江工商大学
胡建淼 校长/教授/博士生
孔庆江 院长/教授
吴平 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艳 教授/硕士生导师
马贵翔 副院长/教授
阮赞林 教授/硕士生导师
陆介雄 教授
于绍元 教授/硕士生导师
罗文燕 教授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88 s, 9 queries, 35 - Cache, 286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