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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ao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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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网评:刑法案例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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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汤某防卫案

 

  1980年6月某日晚,某厂工人汤某在有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汤某的左肩,但未及时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汤某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剌黄左臂一刀后逃走。问:对汤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汤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汤某遭到对方殴打而被迫还击时,黄某恰好赶到,但其未表明身份即抓住汤某的左肩,汤某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同伙,对黄某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所谓"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按照有关事实错误的规则来处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汤某在情势危急之时无法预内某是警察,因而无过失存在,不构成犯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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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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