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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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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告]法律网评范文:反包二奶女大学生被判有罪是法律公正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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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的闹剧即将以法院的判决而收场了。这个在一个时期闹腾的全国沸沸扬扬的案件,其举报的主角——女大学生王静因无证据一味宣称其父包二奶,并开办网站指责“父亲不如西门庆”而获侮辱罪,一审被判管制两年。(http://haolawyer.com/news/view_15487.html

  据报道,在法院判决后,王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回答“如果终审维持原判的话,你就可能获刑管制两年,你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的问题时,王静竟然回答:“我在网上查了,管制就是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去外地要向公安局申请,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监督权等等,这个对我的生活没影响,我平时也不去外地,也不需要选举谁和被谁选举。”

  好一个“也不需要选举谁和被谁选举”!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除了说明她的无知,还说明他连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更说明她对法律的漠视。

  作为一个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本身的权力,不是一个公民想要就要,不想要就要的。一个所谓的大学生,连宪法以及自己的基本权力都十分漠视,怎么去谈尊重别人,怎么去谈尊重法律?从这个方面去说,王静在一审的败诉是自然而然地了。

  王静被法庭判处有罪,被处以管制两年,是合情、合理、合法。是法律公正、公平的体现。也是对那些一味意气用事,而置法律于不顾的个别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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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3-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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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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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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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希望大家多多指点!谢谢
发贴时间 2007-03-2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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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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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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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你写
发贴时间 2007-03-2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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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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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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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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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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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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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uc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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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没有了"选举与被选举",可能真的对王静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我们不能否认,平民的选举影响不了什么;对于不想混入政治的人,被选举这个权利又算什么东西?在中国,有多少暗箱操作?在中国有些权利,有时候真的是有点形同虚设,显得相当无力...
我们这些局外人有什么资格说合情合理公平公正,我们又了解些什么!!没有绝对的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她这么做是有点激进,是有点不了解法律,可能是太在乎自己的家,太在乎父亲可能存在的背叛,太顾到法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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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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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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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这个案例的电视新闻报道,我比较同情王静。我在她被判管制这件事情中只是看到了法律的简单粗暴和王静的无可奈何。我想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并不就是代表它不存在,我觉得王父绝对有问题。而且不管怎么样,那天记者去王家采访时他不该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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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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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仔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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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证据制度应该改变,中国只重形式证据的操作对于许多现实存在的证据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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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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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198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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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谓现实存在的证据不能算做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请看看证据法的规定,我国的先行法律制度不可能把没经过质证的证据当做所谓的铁证的,所谓的公平是有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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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2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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