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考试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31003636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网评天下
→ [转帖]北京上访村见闻:中央举措起作用 上访人数趋稳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法律事务
其他
bing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寒江雪13982
等级:
律师助理
贴子:148
积分:396
注册:2006-11-02
来自:四川
主题:[转帖]北京上访村见闻:中央举措起作用 上访人数趋稳
第
1
楼
北京上访村见闻:中央举措起作用 上访人数趋稳
    “上访村”的存在,敦促各级机关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
 
资料照片 
    1月9日上午,北京丰台区幸福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处,二楼尽头南侧的一间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和李玉梅(化名)谈了一个小时:“已经离婚了,你怎么能住到人家家里”,“那套房子比分给我的要好”,“可是你这样做不合情理啊!我们帮你去做工作,把差的钱补给你?” 
    来自辽宁的李玉梅坚持上访了十年。离婚以后,她希望分到前夫父母家的一处房子,代替法院判给自己的那套旧房子。 
    “这是老户了”,接访处的工作人员在李离开之后,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每一个来反映问题的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和难处,我们的工作就是倾听他们的诉求,尽一切办法协调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办公室的附近,还有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访接待办,它们都坐落于北京市南二环和南三环之间,靠近永定门火车站。进京上访人员集居在这附近五六百亩的空间内,形成北京的“上访村”。 
    “上访村”几乎成为中国信访情势的“晴雨表”。前几年,这里的上访者曾经人满为患,“最近两年,这儿的人明显少了。”一名在接访处维持治安的警察说。 
    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利益诉求机制”;此前,有关领导人多次指示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上访村”的“村民”人数变迁,折射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种种举措对协调各方利益、调处社会矛盾已经起到作用。 
    “上访村”所见所闻 
    和来这儿上访的许多人一样,李玉梅也居住在“上访村”。这里不仅靠近最高法、国家信访局和人大常委会的来访接待部门,周围还有大量廉价平房可供出租,成为上访人员的天然聚集地。 
    走进“上访村”,垃圾随处可见,污水在路面上恣意流淌,经过北方冬天的夜晚,又凝结成一块块黑色油腻的冰渍。路边是破旧的平房,透过布满尘土的窗户很难看见阴暗的里面;有的木门上写着“旅馆住宿5元/人”,黑红的漆字潦草而斑驳。 
    拐过一条胡同,在一块稍显空旷的沙石地上有不少简易窝棚,都是用木条、棉絮、塑料布等搭建而成。在背风的角落里,地上凌乱地铺着几床棉被。这也是一个个上访者栖身的地方。 
    62岁的李贵荣在这样一个角落里伛偻着身子,穿着近乎黑色的棉服,脖子以上裹着两条破围巾,只把眼睛露出来。“条件好的可以住旅馆,我们没钱只能睡这儿了。”时近中午,她把墙脚塑料瓶里的水倒进地上的铁锅,又从一个陈旧的帆布包里抓出两把米,开始就地做饭。 
    做饭的“灶台”用几块砖块在路边垒成,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个。这时,其他“村民”也正用这种灶台烧水做饭。火苗闪烁、烟雾弥漫。 
    相比之下,从陕西来上访的周小婷日子要稍稍好过一些。依靠父母和兄弟的经济支持,她在北京呆了十多年,住在附近一间平房里。推开屋门,立刻看见一张床横在面前,床头摆了张小桌子,屋子里的空地就只够转身了。 
    “每个月房租要交三百,中午一般在摊子上吃两块钱一碗的面条。”40岁的周小婷说起这笔开销来显得心疼。她的一个老乡刚搬到房租更便宜的郊区大兴,但她还在犹豫:“来回坐公交车,还得花钱。” 
    周小婷没搬走的原因还在于她不想每天起早贪黑地赶路。现在她每天早上一般7点起床,因为信访处领表时间从8点开始。即使那天并不去领表,她也会按时到接待处去转转,“找好心人说一说”。 
    在这里,上访的人自发形成了与接访单位基本相对应的秩序。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处门口,一位来上访者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早上先领表,填好以后再交进去,然后去大厅等着被喇叭喊名字。” 
    国家信访局接待处紧邻着人大常委会的来访接待处。门口的上访者三五成群,共约百来号人,上访者低沉的交谈声隐约可闻。偶尔有几个上访者高声说了一阵,尽管显得非常激动,但没有引来太多人的注意。他们中间,有的是拿着材料等待进门,有的是过来交流信息。 
    在最高法接待处,领表的地方队伍有一二十人,大厅里有300人左右。每个人都抬着头,盯住面前不断更新滚动的大屏幕。 
    “高法指定地方法院办理的案子都会公布在屏幕上。除了上访人的名字,案件号,高法将每一个受理案件发回地方办理,都将地方法院直接办理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公布,访民们可以现场打电话过去证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大屏幕是2003年立起来的。 
    来自各地的访民集中在“上访村”,无形中成为另一种思考和行为生态环境。在这里,每隔10米就能看到一个牌子,写着“打字复印”、“标准装订材料”、“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以及“有专家、记者、律师及有关人士为您代理”的字样。 
    “上访村”里很多人都互相认识,老乡之间联系更紧密一些。如果有貌似记者或是学生的陌生人在村子里转悠,会有人主动上前打招呼,拿出自己的材料,让“想想办法,向领导反映反映”。 
    为上访者准备的各类“咨询”复印材料到处可以买到,包括“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几十种,还有“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决定”等国家大政方针的最新内容。中央各机关和各大媒体的通讯录、网址等公开信息也不难购得。即使是对于大字不识的农妇,一切看似繁复的程序性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有的人甚至做起生意,解释新《信访条例》的着眼点有何不同;也有人帮助分析案情,将上访流程大概列出来。 
    上访者们反映的各种问题中,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最近的则在2005年,而普遍的物质生活贫乏是“上访村”的一大特点。 
    但留在这里的人仍在坚持。来来去去的上访者中,通常的抱怨是自己的“冤情没人管”,都盼望“冤情”一朝得雪。支持他们的,是心底里对信访体系上的期望
  信访量增减背后 
    “信访村”可以看成是群众诉求的“温度计”。来这里上访的人一旦多了,说明群众要解决的问题存在“中梗阻”。而在近年各种综合措施下,“上访村”的规模已经缩小。 
    “现在的上访村比过去缩小了近三分之一”,附近摆摊的当地人老龚说。在接访处门口,《瞭望》新闻周刊接连询问了几位上访“老户”,都得到类似的回答。 
    “来访人数大致在2005年以后不再上升,”最高法接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据他透露,过去一年,登记来访的上访者总数还有所下降。 
    中央党校一位教授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是否畅通,在信访渠道可以直接体现出来。 
    信访制度自新中国建国正式创立以来,一直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层多样化,社会转型、改革中产生许多的问题都通过不同渠道汇集到信访部门。 
    2003年“非典”时期过去之后,封闭了一段时间的来京上访渠道突然开闸“泄洪”,猛增的来访量使有关信访部门应接不暇。“上访村”正是在那个时期形成了规模,最多时据说居住了三万人。 
    2003年底,时任国家信访局局长的周占顺曾指出,当年群众集体访、重复访和群众赴京访上升幅度大、人数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引起连锁反应。 
    他同时指出,在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 
    波动的“上访信号”受到中央重视。2005年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正式实施。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称,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畅通信访渠道是保护公民权利,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为此,新条例专门增加一章规定了畅通信访渠道的内容。 
    2006年,国家信访局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新《条例》实施一年来,信访总量多年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呈现“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的态势,基本实现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的目的。 
    表现在信访村,就是这里的上访者人数趋稳,并有所下降。 
“关键是畅通与多元化” 
    “上访村”老住户们抱的希望有着现实背景。 
    从上访量激增的2003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对涉法上访集中进行“老户甄别”。据相关人员介绍,2005年共甄别出长年上访老户262个,每一个老上访户都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或审判员,将其全部卷宗调出来看一遍,理出每个人的上访理由,并审查卷宗对照理由是否成立,不成立的也一条一条列出理由,最后结果交给合议庭评议。 
    法院审查的程序非常严格。“到2005年底共结案130个,其中6个案子被提了出来,启动再审程序。”该工作人员说。 
    相比较而言,行政上访的处理程序更简便。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了处理信访问题的力度。 
    但积压的问题不可能短期内解决,“上访村”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消失。 
    从信息渠道入手解决社情民间畅通问题,是许多地方的选择。比如山东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群众寄往本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来信,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一律免贴邮票;江苏省为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把听证对话制度引入大调解机制,等等。 
    干部个人的沟通意识也在增强。在“市长热线”“信访电话”成为各部门通讯簿上最显著号码的同时,2006年新诞生的林林总总的官员博客,开辟了另一条渠道。2006年4月初,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开设了官员博客,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他说,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沟通渠道却非常有限。 
    “在博客上,上访信息只要及时得到处理,就不存在当面闹得很僵的情况。而机关现有的程序确实比较复杂,从处室到分管领导再到我,太过漫长。” 
    看来,利益诉求渠道的建设仍然有很大空间。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戴焰军认为,随着我国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人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意识也日益觉醒。各个利益群体用各种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本身就给现有的诉求渠道造成压力。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王长江则认为,畅通诉求渠道,关键是使诉求渠道多元化。 
    “人大、政协、基层团体,以及媒体、听证会、民意调查、民主恳谈会等等,都是多元化诉求渠道的表现形式,”王长江说。 
    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一整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包括政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信访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 
    新的问题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单位”功能的弱化,在基层群众中时常出现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的情况。 
    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会议,是不同利益者的代表能够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反映利益诉求的平台。各种社会组织的出现,也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体。除了妇联、工会、共青团,不少新型的社会组织又开始寻找各自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如何在平时使这些制度资源得到更公平的使用,是建立畅通、多元化利益表达渠道的重要方面。 
    “信访是一个重要渠道,”戴焰军说,“此外,还要更多地关注网络、社会组织的发展等更广阔的民意空间。” 
 做好群众工作是根本 
    对于大多数来京上访群众来说,位于“上访村”的高层信访部门就是他们能实实在在接触到的“党中央”。到中央来告状,是因为他们感到“地方上没人管”。 
    知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把大信访格局作为工作要点,就是要协调政府的行政资源,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在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环境整治拆迁现场,一间简陋的待拆小屋门前挂着“信访接待室”的牌子。在这里,信访干部与纪检监察员、律师一起回答老百姓的提问,每天长达10小时。拆迁工程持续了40天,接待室的小门也开了40天,拆迁过后,没有一名群众再到相关部门上访。 
    戴焰军教授认为,相比之下,一些地方在拆迁征地等政策性发展中出现的上访问题,存在更加深刻的矛盾。而基层干部作风是激化矛盾的原因之一。 
    从《瞭望》新闻周刊接触到的部分上访材料来看,矛盾主要集中在基层干群的关系紧张,干部对政策的交代解释不清楚,以及执行法规政策的过程不规范等。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高新民说,解决基层矛盾一要考虑政策的价值取向,确保政策层面符合广大群众需要;二要考虑改变领导方式,建立适应新时期的工作手段。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传统上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国传统的执政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向来被认作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 
    而新时期的干部需要特别注意补上“群众工作”这一课。有专家分析说,现在一些干部是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不会做群众工作。结果是,拍板的政策不符合国情,执行政策伤害群众,出现问题躲避群众。当问题在基层解决不了时,只得“层层上交”。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在中央的一个会议上提出,当前有一些干部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职工群众反映很大,“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反映群众呼声和意见,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说。 
    做好群众工作,“光是改变工作作风还远远不够,”党校的王长江教授说,“作风是内心观念的外在表现。只有把自己的感情、利益和命运与老百姓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把群众的事情办好。” (记者董瑞丰 实习生葛维樱)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寒江雪13982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7-03-14 11:18
本主题回复
0
贴,浏览
904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律师事务所论坛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转帖]北京上访村见闻:中央举措起作用 上访人数趋稳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72
s,
7
queries,
136
- Cache,
507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