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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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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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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保罗,男,某国在中国留学生。某国留学生保罗,在我国西南某大学留学,于1988年春某日夜晚,在市郊公路上拦住一位中国少女姚某,并以暴力迫使姚某就范,将其强奸后逃离现场。事后,姚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经过十几天的侦察,姚某当场指认,将保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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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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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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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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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有外交权和豁免权外,都适用我国刑法。保罗在我国领土上强奸中国妇女,犯了强奸罪。同时,他既不是外交官,又不是具有豁免权的外国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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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3-2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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