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31003636
 法律社区  → 法治论坛 → 司法考试 → 甲欲强奸乙,乙谎称有性病,甲信之,只好放弃,属中止的讨论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司法考试卷一    司法考试卷二    司法考试卷三    司法考试卷四    司考杂谈    平台错误纠正  
     回复此主题   论坛版主 kida john bing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我很直白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6
积分:22
注册:2007-01-18
来自:吉林
主题:甲欲强奸乙,乙谎称有性病,甲信之,只好放弃,属中止的讨论
查看 我很直白 的详细信息 将 我很直白 加为我的好友 给 我很直白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这是一真题,答案是中止。那么以下情况属中止吗。

1、甲欲强奸乙,但突然发现自己疲软,甲没有再尝试,遂放弃。
2、甲欲强奸乙,但发现乙来月经,甲自认秽气,遂放弃。
3、甲欲强奸乙,乙谎称有性病,甲遂放弃
4、甲欲强奸乙,但发现乙来月经,甲误认为月经时期不能强奸,遂放弃。
5、甲欲强奸乙,突然听见外面好象有动静,遂放弃。
6、甲欲强奸乙,突然被外人闯入,遂放弃。
7、甲欲强奸乙,突然警察将其逮住,遂放弃。

我认为以上7种情况呈递进关系,就是不明白比第几种情况算中止,第几种情况算未遂,请指教。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我很直白『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7-03-05 09:03
我很直白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hyycbh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头衔:宁波大学法学会员
贴子:6
积分:16
注册:2007-03-09
来自:浙江
主题:
查看 hyycbh 的详细信息 将 hyycbh 加为我的好友 给 hyycbh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2
晕翻了~~~~真有研究精神~~~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hyycbh『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7-03-09 13:24
hyycbh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yehq
等级:管理员 高级律师
头衔:华政2006杭州班
贴子:18456
积分:49178
注册:2003-04-17
来自:浙江
主题:
查看 yehq 的详细信息 将 yehq 加为我的好友 给 yehq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3
呵呵!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yehq『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收集最齐全、最实用的法律知识
做最好的法律网站,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发贴时间 2007-03-13 01:04
yehq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monkking
等级:注册用户 新手上路
贴子:1
积分:11
注册:2007-03-14
来自:上海
主题:
查看 monkking 的详细信息 将 monkking 加为我的好友 给 monkking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4
1预备,2-4中止,5-7未遂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monkking『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发贴时间 2007-03-14 20:02
monkking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3贴,浏览1164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甲欲强奸乙,乙谎称有性病,甲信之,只好放弃,属中止的讨论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234 s, 7 queries, 136 - Cache, 472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