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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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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四年司法考试目睹之怪现状(完全版
第
1
楼
作者:易水门客         
兄弟燕地易水岸边人士,中级法院内供职,为司法小吏。忙时问案判决他人生死,闲来沽酒不管天地冷暖,乃有才有义有兄弟,无钱无官无烦恼者是也。
兄弟命运不佳,1998年曾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初任审判员考试,为他人所累,试卷作废,遭三年禁考。解禁之时适逢司法考试之元年,一考便是三年,幸而 2004年金榜得中。蹉跎三载,唏嘘不已,朋辈中大有未得通过之人,得以继续关注,而纵观四年之司法考试,感慨颇多,奇闻亦不少。人生三十,看惯世事,非见怪不怪,实乃欲说还休。今日酒后无事,吐些真言也罢。
正文
司考怪现状之一:变脸
四年司法考试,题型、分值竟全然不同,每年都在变化,大纲也数次修改。如果说考试内容出现变化,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法律本身就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之中。资格考试的形式是应该有固定模式的,前两年总分400,后两年总分600;有时50道单选,有时40道单选;论述题时多时少,此种缺陷,不再一一列举。权威的形成是需要仪式的,人家英美法系的法官几百年来都带着同样的假发,其权威崇高不可动摇。反观我们被称作“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经过四年的实践,应该形成固定的形式来巩固其权威性,否则,试验来试验去,变来变去,会让人产生是否有一天司法考试会被取消的疑虑,那样我们就会成为试验室内可怜而无奈的小白鼠。其实现在我们已经是那小白鼠了。
司考怪现状之二:一门新兴产业
参加过司法考试的人都知道,一旦入了这一法门,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是不行的。要想考试,首先要交报名费,其次是资料费,最好各种版本的书都要有,然后是培训班、光盘、试题,多多益善,甚至住宿、吃饭、补充营养的费用也不在少数,必须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兄弟的一个朋友,曾经参加学费高达一万五千元的培训班,是承诺必过的。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停办,好在学费部分退还,就销声匿迹了,而这位朋友明年还要继续努力。因此司法考试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四年来,多少教授鼓了荷包,多少出版商笑弯了腰,连司法局也借此机会增添了设备,补充了人员。最气的是中国电信也来分杯羹,查分数时,电话费竟然是每分钟2元钱。如果说当年司法部可能屈从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暂缓统一司法考试的话,那么现如今是绝对不可能了,谁会把吃到嘴里的肉再吐出来呢。
司考怪现状之三:当推诿成为习惯
向来决策者多了,都会产生令人哭笑不得的结果。统一司法考试的决策者们一直都在进行着相互间的斗争,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讲,斗争也是一种妥协、一种平衡。司考前三年,在公布考试成绩之前,已经确定了合格的分数线,因为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是要进行协商的,先看看全国的通过率,再瞧瞧法院、检察院的通过率,虽然相互之间会产生些许争执,但起码都是暗战,最后公布的合格线也很正常的就是及格线。今年司法部玩了一个花样,考生们知道自己成绩后,还要接受近一个月的煎熬才能确定是否通过。而且《公告》中特别提示要协商两高才能确定合格分数线,明明是摆了两高一道,打开了默契平衡、秘而不宣的天窗,将难题踢给两高,意思是说分数我们负责评完了,谁过谁不过,您二老看着办吧。所以兄弟估计今年的合格分数线不多不少,仍旧会是360分,即及格线,否则这历史罪人的名声两高可担当不起。
司考怪现状之四:拿考生开涮
司法考试是什么,是取得担任司法职务、从事司法工作的资格考试,考的是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然而负责出题的教授们不知是否胡涂了或是明知故犯,将一些还未生效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他们本身还没弄明白、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考我们。这种例子不胜枚举,甚至成为一种常态,一些考前培训班每年会专门提醒学员放弃一部分分数。司法考试考的是一种资格,类似于四、六级考试,与高考完全不同,只要通过及格线就可以。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全国只有一千人能够通过及格线,那么就应只有这一千人能够具备司法资格。当然,成熟的司法考试体系是要考虑通过率的,这要有完善丰富的题库和科学的评卷调节手段。
司考怪现状之五:请给我答案
其实司考最令人气愤的怪事是从不公布正确答案。通过司法考试的人绝大多数是要从事司法工作的,如果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与试题类似的案件,要他们如何处理呢。司法部虽然做了一些努力,公布了参考答案,开设了异议专区,但最后仍然没有终极的标准答案。也许有人说,有的试题可能没有答案。这简直是在放屁,只能说明司法考试的决策者们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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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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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转帖]四年司法考试目睹之怪现状(完全版
第
2
楼
顶、顶、顶!!!!!
本人虽然是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但我觉得司法考试在报考资格上应该有所调整,本科学法律的和本科不学法律的都可以一样报考,所谓本科专业不是法律的经过一定的法律培训,这点根本就没有实践意义,就是写出来给大家看的一句空话。我为学法律的各位兄弟姐妹(包括我自己)感到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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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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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转帖]四年司法考试目睹之怪现状(完全版
第
3
楼
以下是引用 
lynnshen
 在 
2007-3-4 16:23:34
 的发言:
顶、顶、顶!!!!!
 本人虽然是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但我觉得司法考试在报考资格上应该有所调整,本科学法律的和本科不学法律的都可以一样报考,所谓本科专业不是法律的经过一定的法律培训,这点根本就没有实践意义,就是写出来给大家看的一句空话。我为学法律的各位兄弟姐妹(包括我自己)感到不平。
我也顶,现在司法考试人人得而考之,的确太不公平了。而且司考的有些题目感觉反而是没学过法律的人比较容易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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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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