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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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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母亲弃儿女改嫁 晚年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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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在年幼时,母亲失足落水父亲因救母亲死亡。家中留有大海等兄弟5人,最小的大洋才2岁。母亲张芳却离家另嫁,从此没有给过5为孩子任何生活费,大海和 大河为养活弟妹辍学在家务农,而姐姐大江也被迫很早嫁人,家中的第4个孩子因病死亡。一转眼,20年过去,张芳和第二个丈夫离婚,年老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于是要求4个孩子对其进赡养义务。遭到拒绝,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这4个孩子承担抚养费。
问:法院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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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我的名义起誓
用我的一生捍卫尊严
发贴时间 2007-02-2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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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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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陕西理工学院法学会员
贴子: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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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讨论]母亲弃儿女改嫁 晚年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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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不予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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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3-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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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By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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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广东商学院法学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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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孩子应该承担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规定可知,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并且这种义务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是对等的或互为前提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为父母未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取消。
另外在本案例中,四个孩子并没有与其他人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张某与四个孩子在法律上仍然是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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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点东西还是有好处的~~~
发贴时间 2007-04-05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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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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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是分开的 从道德上来看 应该不予赡养  民间最反感这种没有道德的母亲 但就法律而言,子女仍然应该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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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11-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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