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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团首页  → 高校法学会论坛 →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 [转帖]战友夫妇双亡,我可做他们孩子的监护人吗?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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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f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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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战友夫妇双亡,我可做他们孩子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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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有一战友,半年前在一事故中夫妇双亡,只留一个10岁的女孩子,只有在新疆工作的姨妈是唯一的亲属。我和这位战友是多年至交,想代他把孩子抚养大,直到独立生活。但我与这位战友没有亲属关系,我可以做孩子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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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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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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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转帖]战友夫妇双亡,我可做他们孩子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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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复被管理员设为好贴:
你在战友夫妇不幸死亡后,出于深厚的战友情谊和对他孩子的关心,想承担孩子的监护责任,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这是一种很高尚的行为。也是完全合法的。

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除了本人自愿外,还得征得孩子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孩子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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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2-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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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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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吧~~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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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3-02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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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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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转帖]战友夫妇双亡,我可做他们孩子的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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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http://www.haolawyer.com/law/view_100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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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3-0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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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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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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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9-2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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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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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办理必要的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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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11-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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