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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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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安乐死”案例又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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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2日电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消息在紧急通过一项有关法案仅仅一小时后,美国佛罗里达州长杰布-布什立即命令给那位因脑部受损而等待“安乐死”的妇女重新插入喂食管。这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最艰难的一次关于“安乐死”的案例争端。

  法案通过挽救了特里-西阿佛的生命。她的父母为此力争了几年。而他的丈夫迈克尔一直强调说她宁愿死。

  西阿佛的喂食管是在上周三应她丈夫的强烈要求拔掉的。医生说拔管断食后39岁的西阿佛将在7-10日内死亡。

  参院投票通过该法律条款仅仅用了几分钟。杰布-布什一小时后即签署了该命令。

  当时,围在西阿佛所在的临时收容院附近的80多名反对“安乐死”的抗议者立即发出一片欢呼声。抗议者包博-辛德勒说:我们太高兴了!布什的命令让我们恢复了对上帝的信心。

  西阿佛的妹妹称赞该法令的通过“绝对是个奇迹”。西阿佛的妈妈闻讯后当即高兴得大叫起来。

  西阿佛丈夫的律师乔治-费罗斯在州长签署该法令前一直横加阻挠。命令签署后他表示要上诉。关于上诉的细节当地法院的法官未予披露。参院议长、共和党的吉姆-金说:我真不知道获救的西阿佛是否同意我们如此待她,上帝保佑!

  州长布什说:这是对生命危机产生时的自然回应,我认为合理合法。

  反对者则说政府有点多管闲事。民主党议员盖勒认为:在决定这种情况下的个人生死,政府不一定比家属更具发言权。

  法院指定的医生将西阿佛的生命状态界定为“植物人”,她心脏从1990年即已停止跳动。

  应西阿佛父母希望继续保持西阿佛生命的要求,州长上周曾经承诺将尽力而为。

  此前,佛罗里达高等法院曾两次拒绝听证此案。西阿佛丈夫的律师乔治-费罗斯指责该法令可能违宪。在长达2小时的辩论中,几位民主党议员力持宪法不支持州长权力凌驾于法院之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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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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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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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赋予了每个人生命。我认为一个人生存与否的决定权在自己手上,其他人没有理由更没有权利干预。从法理学的角度上讲,义务是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的,然而权利的实行则由权利人决定,权利人在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权利合情合理,所以我个人是支持保留“安乐死”的,法律应当予以保护而不是干预。
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如果法律可以干预公民处理自己最基本的权利,那是否也意味着法律可以进一步干预公民处理其他的权利呢?很简单的例子,商家决定把商品送出去,不收取任何的报酬,那法律是不是也要规定商家不可以白送商品一定要收钱呢?
法律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工具,使各种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但是如果法律的干预过于深入又是不是一种好现象呢?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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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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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鸡j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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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个人意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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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1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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