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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法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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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主题:12.4法制宣传——社区活动总结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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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社区活动总结
为锻炼培养法学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以便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开展了此次活动,总体来说,此次活动是成功的。
活动基本情况:为了迎接12.4法制宣传日,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举行了模拟法庭进社区的活动。活动的地点在泰和社区,活动参加人员于周六上午九点到达社区,准备开展活动。活动分三个板块进行,分别为法制宣传,有奖问答,模拟法庭,
(1)法制宣传  分发宣传单,宣传普法教育。小区里行人虽然不多,但是几乎没一个路过的居民都会停下脚步接过我们的宣传单,不多久宣传单就发完了。
(2)有奖问答  采取群众参与的形式,运用传统灯会的方式将问                
 题写于纸条之上悬挂起来,回答正确者获小礼品一份。  奖品是糖果,洗衣粉,肥皂,题目都是关于法制知识的,由于题目都是属于生活中的法律知识,这个环节还得到当地居民的热情参与,充分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图1为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场面。
(3)模拟法庭  表演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加强群众法的意识,使居民们了解了法院审判的流程。此环节演出的也比较成功。观看的人也较多,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图2为模拟法庭场景。
(4)活动期间与社区合作,穿插一些文艺表演活动。文艺部及艺术团的同学参加了文艺表演,小区居民纷纷驻足观看。
(5)活动期间适当地穿插互动活动,增加了活动气氛和效果。
             
图1略
 
图2略
成绩经验总结:(1)活动准备较充分,活动影响较好,社区工作人员也较为满意,并且给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予以一定的奖励。
            (2)充分利用资源开展活动,起到了宣传的作用,充分表现出了“法”进家家户户的主题。
(3)注意与群众的互动,在有奖问答过程中,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在模拟法庭的表演过程中也引起了大多数人的注意。
            (4)社会影响较好,其中有几家报社还将此次活动加以报导,为我们将来开展活动有良好的基础。
活动缺点教训:(1)活动之前没有派人进行实地调查,在活动中出现突发事件没有及时处理好,如模拟法庭表演时出现话筒问题。
             (2)在社区活动过程中积极性有待提高。
修改意见:(1)开展校外活动之前应做好实地调查,尽量避免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以便活动的顺利展开。
         (2)提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3)今后活动中若有文艺表演的,应该使表演更综合化,不要只仅限于歌曲表演,适当穿插一些法制小品等,更能吸引群众。
活动意义:此次活动总体而言是成功的,虽然存在不足之处,但是,我们将所学知识从课本搬到生活中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12月4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与社区合作开办了这次活动。加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法制思想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加强我们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学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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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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