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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法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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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法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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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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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02-05
来自:浙江
主题:[原创]12.4法制宣传日---社区活动策划书
第
1
楼
12.4法制宣传日---社区活动策划书
活动背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20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活动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活动目的:将所学知识从课本搬到生活中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12月4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与社区合作开办此次活动,加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法制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加强我们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学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活动主题:让“法”进入家家户户
活动时间:2006年12月2日上午九点
活动地点:泰和社区
活动对象:泰和社区群众
主办单位: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协办单位:法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艺术团 
活动内容:一.组织活动
1  组织社区调查工作,与社区负责人联系,做好场地布置,以便活动的展开。
2  加大宣传力度,印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宣传            
   挂图、宣传单,分发给社区群众。
3 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各种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4 组织好模拟法庭。准备模拟法庭需要的法律文书,案件资料,分配角色,在法学训练中心进行两次排练。
5 组织文艺表演。由学生会文艺部负责。
二.开展活动
1 活动分三个板块进行,分别为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有奖问答
(1)法制宣传 : 9点开始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普法教育。由理论部俞秋艳,屠红书负责。
(2)模拟法庭 : 9点半开始,表演民事案件的审理,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参加人员共计11人: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二名,书记员一名,证人二名,被告,被告代理人,原告,原告代理人,法警各一名。
(3)有奖问答:  与法制宣传同时进行,采取群众参与的形式,运用传统灯会的方式将问题写于纸条之上,回答正确者获小礼品一份。小礼品主要为洗衣粉,肥皂及糖果。由理论部负责。
2 活动期间可与社区合作,穿插一些文艺表演活动等。10点钟开始文艺表演,主要有歌曲,戏剧。
3、做好事先事后宣传工作。
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形成声   
          势;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注意事项:一.活动期间应时时记住自己是一个学法人,同时也是代表学校,代表学院,代表社团的一个形象,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待人要有礼貌。
          二.活动开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问题。
          三.与社区合作开展活动时,态度要积极,诚恳。
          四、12月2号上午全体参加人员于上午7点半在校正门口集中,坐公交车去泰和社区。
活动效果:群众反映良好,活动符合主题要求,扩大了法学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宣传的力度,同时对学生自己将来的工作学习起到一定的帮助。
经费预算:奖品费   70元
车费     30元
          总计     100元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吾法吾天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7-02-05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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