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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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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古诗,大凡有三种,一种是对上的,写给长官,长辈看的;一种是对平行的,自己写自己看的,或者是写给知交看的;一种是对下的,写给下人,晚辈看的。内外有别,上下有别,等级观念暂且搁在一边。其中有特别的一种,是因****而作,给****看的。虽然是给****看的,也是字字珠玑,没有敷衍了事。

  而现在的书,多数还不如写给****们看的那些。古人至少以“诗言志”。而现在的书,东抄一通,西抄一通,拿出来看,连谁是他母亲都不知道了,只能去让反学术腐败的专家们去做DNA鉴定。一鉴定,原来是剽窃。

  法学文章一大抄,后人抄前人的,学生抄老师的,老师抄学生的,学生抄同学的,老师抄同事的,甚至学生替老师抄。老师因为抄而戴着荣誉的光环,学生因为抄而前程锦绣。有关揭发学术腐败现象的声势很大,据说有人为当院士而抄,有人为当博导而抄。怪不得有的人就当不上本专业的博导,而只能当外专业的博导。因为看到他发表的文章,尽是自己吭哧费力写的。

  编书是抄,发表文章也抄;有的作者抄,有的编辑也抄;编辑帮助抄的作者,帮助作者抄的,也不是没有。什么这个刊物,那个刊物,发个文章抄不抄不给发,要看和编辑有没有交情。有时候有交情也不行,到关键的时候,拿你一把,还得特别地去巴结他。编辑的权力大着呢。他每年给你发上一,两篇,三,四篇(中国的刊物一般没有什么限制),有几年下来,你也当法学家了。

  曾几何时,刊物也有了级别之分。A级,B级,C级,D级。出版社也有级别。甚至法学家们去考证贝卡利亚的小册子,当初究竟是哪一级的出版社给出版的。

  过去常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现在是“有伯乐就有千里马”。编辑是你“伯伯”,也使你“不乐”,比起你父母亲还有权威。

  马克思,恩格斯抄过没有?好像没有。毛泽东抄过没有?好像也没有。如果毛泽东愿意抄,那还不发大财了。所以,抄不是马克思主义这儿学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原来根在这儿。中国自古以来社会科学的写作学就没有发展过。抄来抄去,最后还得读《论语》。所以,中国历史上只有不愿意抄的文学家流传於世。比起西方世界来,文学作品倒是更加源远流长。

  法学家们,还没过四十五岁,就发表了一百篇以上的文章的,大有人在。爱因斯坦一生才有二百五十篇的文章(有的还不算论文)。相当于爱因斯坦一生文章数量的二倍,而且还健在,活得很滋润,还在不断炮制论文的人,也不是没有。

  不是以新为荣,而是以多为荣。

  这样一比较,你说中国能发表法学文章,能出版法学书籍的出版资源能有多少?

  试想,如果波斯纳的《法学和经济学》改头换面,出100本书,不是不可能的,不仅合情合理,而且合法;不仅有人会为之出,而且有人会为之卖。然后拆开来,拼起来,在发表100篇文章,大赚一把美元。不仅有广告效应,而且有额外收益,而成本则基本上是零。那样不是更经济吗?说不定,那个诺贝尔经济学奖不会落在贝克头上,而给了波斯纳了。如果是按照中国法学家们的标准,还不是这样?

  不是波斯纳不懂法,也不是波斯纳不懂经济,而是波斯纳不懂浮躁,浮夸。

  现在,中国的法学博士,硕士停招,高学历的法学人才数量上也够了。把博导,硕导们都重新审查一遍,看看他们是不是有剽窃史。当然,有些还真的没抄过。但是,有一大批,将因此身败名裂。

  共产党还搞整风,三讲,法学界就不能搞个整风,让历史从今以后写下一片清白?

  有一次,突发奇想,整理了一下自己书架上的法学书。一本书,一本书翻来翻去,掂来掂去,一本又一本的教材,专著,甚至译作,装了好几麻袋,卖给了收破烂的。从此以后,买书特别慎重。从中发现个现象,所谓教材,大同小异,一百中留下两三种,足矣。所谓译著,也语句不通,比原文还难懂,根本就不是中文。如此,架上显得空了,也清丽了许多。有空,翻翻《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刑法哲学》,《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每一本都是刑法学历史上的划时代的著作。还有王名扬的《英国行政法》,龚祥瑞们的《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等等。我曾经给学生推荐,你即使不学行政法,你也应该读一读龚祥瑞的书,读他的前言和后记,甚至你看看他的书名,也会有收获。这就是一种质,一种质地,一种品质。

  可惜这种质远远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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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0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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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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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0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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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d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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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能看清这些的,说明有双能过滤的眼睛,把那些糟粕都过滤了不就清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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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0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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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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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百年将延续的悲哀。
难怪有台湾学者公开说中国某著名学者的博士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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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1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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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198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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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现实如此,不必强求,就好像那些书,与其卖了,还不如整理整理,独善其身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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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2-10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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