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考试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社团首页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社团首页
→
高校法学会论坛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 [原创]民工维权有法规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
会员列表
]
zhuhui1986911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zhuhui1986911
等级:
法律学徒
头衔: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员
贴子:33
积分:97
注册:2007-02-03
来自:四川
主题:[原创]民工维权有法规
第
1
楼
民工维权有法规
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劳动者工资权益保护有很多,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2)61号《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其中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70元。
农民工在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应提高维权意识。
首先,要明确不管用工单位承诺如何支付工资,都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将工资支付办法写在里面。用工单位若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就要及时向用工单位主张。若用工单位用欠条等方式代替发放工资的,应当保存欠条等书面材料,作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凭据。
其次,要明白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农民工在遇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时,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在进入司法程序后,还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最后,要明白农民工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农民工和其他一切劳动者一样,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农民工在遇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时,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劳动所得,还可要求补偿。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zhuhui1986911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2007-02-03 16:21
本主题回复
0
贴,浏览
848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律师事务所论坛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原创]民工维权有法规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法学会通知
•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开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未来律师协会开通
•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开通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会开通
•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开通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开通
用户登陆
用户名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永久登陆
更多...
法学院老师推荐
西南科技大学
陈思哲
教授/硕士生导师
刘永强
副教授
于跃江
副教授
刘涛
副教授
徐景和
教授
罗泽胜
副教授
刘秀明
副教授
李邦军
副教授/硕士生导
税杰雄
副教授/硕士生导
钟坤凡
副教授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87
s,
9
queries,
95
- Cache,
96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