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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dfl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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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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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主题:“制度创新与观念变更——《国家公务员法》评析”
第
1
楼
2006年3月30日晚,由张旭勇博士主讲的第三届法学文化节系列讲座之“制度创新与观念变更——《国家公务员法》评析”在26幢105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法政学院团总支主办,法政学院科研部、科协、校法律协会联合承办。
     张旭勇博士通过对《国家公务员法》中代表性条款的剖析,分别从“公务员范围”、“公务员的义务和条件”、“公务员回避”等制度的具体列举,立足现实,引经据典,同时联系我国公务员发展现状,深刻揭露了《国家公务员法》的缺陷和不足,揭示了制度创新与观念变更的非同步性,从而引起了同学们的深层思考。
 其中针对公务员“八荣八耻”的义务要求他指出“为人民服务”的概念阻碍和影响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不能够因为完全依赖这条标准而对公务员放松警惕,反而更应该加强监督。接着,他又谈到对国家公务员兼职制度的看法,并透过山西煤矿爆炸事件分析得出:政府官员从事经商活动将使执法不能顺利进行,而只有让公务员从盈利活动中独立出来,才能真正保持中立的执法者身份。随后关于“公务员回避——异地回避”制度的出台,他认为此条款也明显与我国的民主制度,政府的公共成本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相背离,而且又不具备彻底合法的逻辑性。最后,张旭勇博士对我国公务员法尚未规定的“财产申报制度”、“公务员诉权”、“公车使用、公费吃喝、出国考察”等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探讨,他强调说,诸如此类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的解决也迫在眉睫。
本次讲座中,张旭勇博士从最新的视角捕捉公务员信息,引领同学们理性的
分析了目前我国公务员法中存在的不成熟细节,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对科研的兴趣和热情,也鼓舞了大批学生去深入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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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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