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社团首页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社团首页  → 高校法学会论坛 → 各大法学会互动 → [讨论]民间借款纠纷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本版专题分类:  公告    事务管理    案例    杂谈  
     回复此主题  [会员列表论坛版主 john rss 2.0 支持 [本贴精萃] [精华]
andylu
等级:注册用户 法律学徒
贴子:53
积分:110
注册:2006-09-01
来自:新疆
主题:[讨论]民间借款纠纷
查看 andylu 的详细信息 将 andylu 加为我的好友 给 andylu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1
案情: 
甲帮乙共同加工一大笔产品,中间因乙缺少流动资金,向甲借款60000元,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但双方约定此借款在销售后B应得的货款中扣除.产品售出后,因质量不合格被退回部分,双方因各自被退回的产品数量发生争议,已销部分的货款一直由甲掌握.

争议:
甲起诉主张借款与货款是两回事,要求乙偿还借款;
乙认为借款已约定在货款中扣除,货款在甲手中,二者不能分割,不偿还.

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andylu『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拿来之主义,求真之信念。
发贴时间 2007-01-12 23:05
andylu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2000,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5.01
john
等级:注册用户 初级律师
头衔:陕西理工学院法学会员
贴子:653
积分:2958
注册:2006-01-14
来自:浙江
主题:回复:[讨论]民间借款纠纷
查看 john 的详细信息 将 john 加为我的好友 给 john 发短信 编辑这个贴子 引用并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 律师信息数据库 法律专家数据库 2
这个案件有点意思!
我认为不能以诉请不明确、具体而驳回原告的请求。理由是原告起诉的是借款纠纷,请求是要求被告偿还5000元借款,借款的事实双方没有争议,所以你的驳回理由似乎不当。
双方的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楼主介绍),原告可以随时请求偿还。但是双方约定了货款结算时偿还,这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货款结算时偿还应当从文意上理解为货款全部结算时偿还。由于退回的货物数量双方发生争议,难以认定已经结算的部分货款中双方各自的份额。所以可以认定条件(期限也是一种条件)没有成就,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请,我们的判决理由不同,但殊路同归。
彻底解决的思路:双方应当应当就合伙问题诉讼解决,判决双方各自加工、销售、退货的数量,计算出各自的应得货款,然后依次作为借款案件的判决前提。当然也可以中止借款案件,告知当事人限期诉讼合伙,逾期再驳回更为和缓。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 john『好律师网』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法治来自生活,法治影响生活;
发贴时间 2007-03-28 10:05
john 的IP是:*.*.*.* 操作系统: Windows XP,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6.0
本主题回复1贴,浏览1110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 快速回复:[讨论]民间借款纠纷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法学会通知
 •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开通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未来律师协会开通
 •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开通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学会开通
 •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和法律援助社开通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开通
用户登陆
用户名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更多... 法学院老师推荐
各大法学会互动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250 s, 9 queries, 122  - Cache, 7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