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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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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死缓最少只坐12年牢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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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借“珞珈—羊城法律论坛”在穗举行的机会,记者对与会的多位法学名家做了专访,其中包括在我国刑法学界享有崇高声望的马克昌教授和“长江学者”、国内顶级WTO专家曾令良教授。
  
  废除死刑须满足三大条件
  
  马克昌,我国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在刑法学界素有“北高(铭暄)南马(克昌)”之说。
  
  马老一直主张在合适的时机废除死刑,但目前还不是死刑废除的最好时机,“废除死刑至少要符合三大条件,一是经济发达到一定程度,二是重大刑事发案减少到一定程度,三是人们的思想能对死刑问题理性对待。” 他说。
  
  马老认为,中国重刑思想根深蒂固,但刑事打击并非是最好的办法。废除死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先可以废除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如经济犯罪,再逐步废除其他犯罪的死刑。
  
  死缓最少只坐12年太轻
  
  马老谈到,我国的刑罚体系需要完善,目前法官判刑时,常出现判死刑太重,判死缓、无期徒刑又太轻的情况——根据我国减刑、假释的规定,死缓最少可只服刑12年,无期徒刑最少可只服刑10年多一点,“这种情况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不利于打击严重犯罪”。
  
  马老建议,有关无期徒刑的法律修改可以借鉴一下台湾的做法,台湾去年立法规定了无期徒刑至少需要服刑25年,使得无期徒刑这种刑罚也能够起到较大的威慑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死刑。
  
  重刑案件二审最好都开庭审理
  
  下个月起,也就是2007年起,死刑复核权将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马老介绍,目前最高院为此专门将刑事审判庭增设至五个,负责核准死刑的300多名法官已经到位,他们主要是来自各地中院、高院的刑事法官和一些法学院校的学者,目前他们正在接受专项培训。马老还透露,有关部门也正在加紧制定死刑复核的实施细则和统一的死刑适用规则,不日即会出台。
  
  法律人才已“相对过剩”
  
  曾令良,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博导、“长江学者”、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专家组成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身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曾令良提到,我国目前的法律人才处于“相对过剩”状况,就业形势未来几年不容乐观,为此他开出了两剂药方:一是规范法学教育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法学本科专业的合格评估,同时控制招生规模;二是多培养交叉学科复合型法律人才,比如又懂测绘又懂国际法的专门处理边境争端的法律人才等。
  
  被指倾销的中国产品多为无辜
  
  作为中国首批入选“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名单的3位专家之一,曾令良在谈到目前中国企业对外贸易过程中出现的贸易壁垒、反倾销等障碍时表示:“相当多的情况下,被国外起诉为倾销的中国产品是无辜的,其实中国产品的国际价格与国内价格相差并不大,由于中国经济影响力的迅速提升,所以产品会受到‘重点关照’。中国企业一定要学会按WTO规则办事,不能把倾销作为出口战略,作为战术也不行。”
  
  他建议中国企业界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使行业协会“硬”起来,对外出口要内部协调,避免本国同行间的相互倾轧和价格残杀;对内不断提高为本行业服务的质量,成为政府、企业间沟通的桥梁。(文/记者毕征、练情情)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12月05日 12时12分02秒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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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2-0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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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lipop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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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凿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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