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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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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帖]做大律师之前的————重善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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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遇到乞讨者:遇到要钱的就给他(她)点饭,遇到要饭的就给他(她)点钱。

  2.上车遇到老弱病残、孕妇:让座的时候别动声色,也别大张旗鼓。站起来用身体 挡住其他人留出空位子给需要的人,然后装作下车走远点。人太多实在走不远,人家向你表示谢意的时候微笑一下。

  3.雨雪的时候、天冷的傍晚或者是雪天的傍晚,遇到卖菜的、卖水果的、卖报纸的剩的不多了又不能回家,能全买就全买,不能全买就买一份,反正吃什么也是吃,看什么也是看,买下来让人早点回家。

  4.遇到迷路的小孩和老头老太太,能送回家送回家,不能送回家的送上车、送到派出所也行,如果有电话的替老人或小孩打个电话就走,反正你也不缺那两个电话费。

  5.遇到迷路的人打听某个地址,碰巧你又知道,就主动告诉一声。别不好意思,没有人笑话你。

  6.捡到钱包就找找失主,如果你实在缺钱就把现金留下。打电话告诉失主就说你在厕所里捡到的。把信用卡、身份证、驾驶执照还给人家,一般人家也不会在乎钱了。把人家的地址记在你的笔记本上,以后发达了去找人家道个谦,把钱还给人家。

  7.遇到学生出来打工的、勤工俭学的,特别是中学生、小姑娘。她卖什么你就买点,如果她不是家庭困难,出来打工也需要勇气的,鼓励鼓励她吧。

  8.遇到夜里摆地摊的,能买就多买一些,别还价,东西都不贵。家境哪怕好一点,谁会大冷天夜里摆地摊。

  9.如果钱还宽裕,别养二奶,偷偷养几个贫困山区的学生。别让人家知道你是谁,要不然见面了多尴尬,多不好意思。但是你心里一定会觉得舒坦,比包二奶提心吊胆的要好得多。如果真想包也可以包一个,好事坏事一起做。人吗,本来就复杂。

  10.如果时间还宽裕,而且碰巧觉得我这个人还顺眼,那就顶一下我的贴子,总比去顶看了觉得上当的贴子舒服。时间宽裕不少就请把这几句话多转几个讲法、授法、论法、执法的地方,毕竟好的法律人多了咱们心里也舒坦。
    
    只为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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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1-1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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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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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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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1-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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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li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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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现在社会上快绝种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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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1-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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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homest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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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该只当做是律师从善之条,该为人之从善原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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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2-1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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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漆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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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斑竹很有文采,还是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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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6-12-2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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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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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遇到要钱的给饭而遇到要饭的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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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时间 2007-01-0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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