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各省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律黄页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社区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咨询在线律师
25881052
344738130
514898740
法律社区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站点事务处理区
→ [讨论]让座,也要靠奖励?
我发布的咨询主题
yehq
[
本贴精萃
] [
精华
]
西窗
等级:
律师助理
头衔:陈文辉
贴子:174
积分:9497
注册:2006-03-18
来自:浙江
主题:[讨论]让座,也要靠奖励?
第
1
楼
据说北京公交公司明年起将对主动让座的乘客实行奖励——本意当然很好,弘扬文明礼貌、互相关爱的社会风气。但我就是有些担心,如果真的实行了“让座有奖”,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本来就不想让的人继续不让——如果奖励100万,又另当别论,但这是不可能的;想让人的反而犹豫了—或者说,反而不好意思让了。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举“身”之劳,搞得好像谁图那个似的。
道德不是靠奖励奖出来的。当然,让座与不让座,本身也并不能作为道德的分界线。有时候不让座的理由很简单:太累了。本来嘛,都是一样买了票的。建议公交公司先考虑好如何减缓峰期拥挤、如何扎实为民办实事是正经。
不让座,只是一个表象。
如果让座是一种美德,需要奖励,那么懂得感谢也是一种美德,是不是也需要奖励呢?那我们这个社会需要设立的奖项太多了……我们的社会成了这样了吗?我们大家成了这样了吗?到底应该从哪里着手,建立一个美德为基、有情有礼的生活环境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反正不是拿钱能奖出来的!   
新闻参考:
http://www.haolawyer.com/news/view_9259.html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11月10日 12时29分20秒 编辑过]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
西窗
和
『好律师网』
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一个人必须通过反思自己的真正需要来整理好自己内心的那堆杂物,他需要用自己性格中所有的诚实、所有的坚定和真诚来帮助自己对付那些二手的思想、二手的知识、二手的行动……   
                        ----------  尼采
2006-11-10 12:28
本主题回复
0
贴,浏览
1054
人次,分页:
首页
1
尾页
转到:
页
快速跳转论坛至...
╋产品服务区
│├在线客服
│├资料求助
╋法治论坛
│├法律咨询
│├司法考试
│├法律人生
│├网评天下
│├法律自考
│├法硕在线
╋高校法学会论坛
│├各大法学会互动
│├法学会会长交流平台
│├浙江大学法学会
│├锐法无边_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会
│├宁波大学法学会
│├财法精魂_浙江财经学院法学会
│├武汉大学珞珈法学会
│├吉林大学法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
│├杭州师范学院法研会
│├浙江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律协会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会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会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会
│├重庆大学法学会
│├海南大学青年法学社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社
│├华南师大增城学院法学会
│├台州学院法学社
│├韶关学院青年法学会
│├宁波理工学院圆桌法学社
│├安徽商贸学院法学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社
│├广东商学院社联•风正法学社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社
│├温州医学院轩辕法学社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会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法学社
╋社区管理办公室
│├站点事务处理区
│├版主会议室
╋高校班级论坛
│├华政2006法律硕士研究生杭州班
→
快速回复:[讨论]让座,也要靠奖励?
您尚未登录,不能回复!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与我在线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56
s,
7
queries,
133
- Cache,
695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