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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对司法考试的理性思考
【文章来源】好律师网
【文章作者】叶会强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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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考试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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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司法考试牵动着无数欲从事法律职业者的心,如何通过司法考试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心理难题。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考试经验与人生感悟,试着从考试意识的角度出发,为那些原本有这个意识的考生们提供一个思考的平台与复习的方向。本文也是好律师网“司考平台”的序言。
关键字:司法考试 考试意识 司考方法
引言 在开篇之前,我想先提以下几点。 1、考试与学习之区别。就是说你参加司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考试还是以此来提高法学水平。如果是为了通过的,那也就是说这次考试对你来说最具有功利性。凡是具有功利性的事物,其规律都是有迹可寻的,这无疑给了那些尚徘徊于司考复习与提高法学水平迷茫之中的朋友们一盏明灯。如果是为了提高法学水平,那么,我认为你可以参加考试,但不用复习,因为那太折腾人了。 2、别人的方法与自己的理念之区别。凡是已经被称之为“方法”的,都应该具有可利用性。所以我希望那些不赞同甚至憎恶别人的方法朋友们,请注意要认识到那些所谓的方法毕竟不是你自己的理念,当然有所差异了。或许你想着自己智商不高比觉得别人的方法是垃圾要开朗得多了。 3、不要急于想知道别人是具体用什么方法来通过考试的,而是要搞明白为什么别人用此等样方法却通过了考试。在参考别人的方法时,你是抱着什么样的方法论? 4、怎么样才能使你很自然地通过了考试。方法?牛一般地努力?还是理念的提升? 以下,笔者试着从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对司法考试(以下简称司考)的思考 司考是什么?你司考了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还有很多朋友一直在困惑。如果把一个学生要学习比成人要吃饭的话,那么司考就可以算是考生的一道早餐。吃与不吃,因人而异。不吃好吗?无妨。但最好还是吃吧,有益身心健康。如今的司考对于一个执着于法律、立志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生命途中假如少了或者暂时少了这么一道早餐,也不是太遗憾的事。所以,在选择是否要司考的心跳过程中,放平心态,坦然面对所有可能会产生的可能性,才是正确的司考心理。“失败也许会有很多次,不过成功有一次就够了。”每个人在其人生奋斗历程中的表现方式都不一样,成功的“点”也应该不一样,所以请不要害怕N次的失败,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成功已经在等着你了。记住!录取率越低,“努力的你”的成功率才越高,因为你要竞争的不是所有人,而是那大约恐怖的10%与可怕的自己。 人面对欲望总是太过于执着,行为处事时要不太相信自己,很自以为是;要不紧张错乱,对自己毫无信心。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暂时是不太可能的,但一个人为了考试暂时学会变通还是可以的。那么,面对应付司考的众多方法,光全盘接收肯定是不行的。作为读者本身最关心的应该是别人的方法自己能不能领会,而不是自己觉得其方法内容对不对。任何方法,只要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作用就是有用的方法,就有其可利用性。别人可以不认同,但无法否定,也不应该否定。无欲则无求,不执着则不烦心。可人总喜欢带着自己的一些固有观点与经验来看待别人的思想,结果总是有所偏差。对于别人的方法,我们先不管其有用或没用,对或错,我们不妨先想想为什么基于他的方法他会成功,而我们却会不认同或者认同了还是没用。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之所以被称之以“别人的方法”,是因为施法者应用了适合于自己的理念与信心外加一些必要的努力,但却并非适合于任何人。对于一个功利性质的东西来说,我们永远都不要去寻求他的对或错,有用或没用,而是通过寻求别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方法并且也成功了来探索属于自己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最后的成功。也许在学术上说,我们更多注重的是过程,但相信一点,对于通过司考来说,注重的永远是结果。 相信在司考这个过程中永远没有水平第一之说,只有成功与失败。面对司考的复习,只要你能想出办法如何把不是你的东西变成你自己的东西就可以,或者说你不具备其能力可还是把题目做对就可以了,至于过程嘛,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们在经历过努力看书,认真复习还是不停地失败的话。我想你们应该从现在开始要忘记自己以前所有的“以为”、“觉得”。不是说你们的那些想法是错的,而是如果再把那些以为呀,觉得呀的东西带在脑子里来复习的话,失败还会继续。他们一定会影响你们的考试成功。因为失败过一次已经证明有些“以为”是应该要有所保留的,为什么还要继续呢?虽然我不排除那些“以为”有大部分是对的,但导致失败的就是那些错的以为在作怪,但你却无法从中剔除错的,对吗?当然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但要想成功就应该有所取舍。说句不恰当的话,对于资格考试来说,“没通过”对你来说就是“难”,就是“失败”,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你的确已经失去了取得这次资格的机会。成功就是成功,不管他的学术能力有多厉害或多糟糕。其实,做人也就是一句话,“你选择怎么活,然后你就怎么做。言行一致,可能成功,反之,一定失败。”当然这个言行一致不是一般意义上意思。无论如何,你都没有什么可冤,因为所有的结果都你自己选择的。当然这其中会有一些意外因素,并且现实中还有很多,不过这也是考验一个人的时候了。
二、如何对待司考学习方法及怎样调整 大家都知道司考最重要的是要注意方法,但就是不知道如何来把握这个方法的度的问题,什么叫方法,怎么样才会适合个人。我认为,司考考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学水平,而是考大家一个“考试意识”的问题。由于司考试卷是由很多人出的题目拼凑越来的,这就决定了司考没有一个集中的难度与法学思想。于是司考在考试形式上是很功利的,由此也决定了通过这种考试其实在法学水平上是没有什么提高的,但却让一些有心人学会了如何应付司法考试。 1、我把复习方法看成伴随通过司考的一种必要条件。的确,有些人毫无方法也通过了考试,可我认为,那也是一种方法,只是在我们看来不很华丽而已,至少他使用了一种非常适合他自己的方法。我很难想象大家专业水平、学习能力一样,他使用了自己都完全无法接受的方法却通过了考试。(有一点我想声明一下,高手中的高手与意外不在我的描述范围)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是怎样失败的,请都要相信成功者都是有道理的,哪怕那样令你实在难以信服。 2、任何一种有用方法都是由一种特定的理念来支撑,等这种特定的理念被广泛接受了之后,该有用方法就成了一定范围里的真理。无论怎么说,司考都是狭隘的,而一度被称之的方法也不太可能上升为真理。因此,想从别人的方法中找出真理之共性是比较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在使用别人方法时产生无法与自己原有的理念接轨,并或多或少存在排异,最终使得该方法不能在某个人身上发生其原有的作用。那么,如何在司考中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成败的关键了。我听不少人在这样讲:“唉!第一年,我运气太坏了,只差5分;第二年,我运气真坏透了,只差了1分。第三年,……”这种讲法如果只是与人开个玩笑,或者偶尔的自我安慰的话还不是太糟;如果在其脑子里就存在这种投机的心理的话,我想其失败的根源也就明朗了。他的失败不是运气不好,是他那种在复习时已经存在的喜欢怨天尤人的投机心理。全国参加司考者几十万,要知1分之差的,全国又有多少人,如果有100个话,那……。我在前面提出了“考试意识”的问题。朋友们看是看了,但我想真正能够体会我所讲的考试意识到底是什么恐怕还是不多吧。这种意识就是一种态度,一种与做人等同的态度。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个问题,失败还会继续!(我相信!)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水平如何,既然参加的是资格试,就先树立一种端正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学习作风,哪怕你所谓的学术真的很厉害。 3、你也许看了很多别人的学习方法,可每看一种都会让自己胆战心惊。因为你发现自己的方法与别人所讲的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你正处于其所描述的危险地带时。在此,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从今而后一定要摒除这种念头,因为这样是很可怕的。我还是要强调一点,拿到任何一种方法,哪怕是司考状元的方法,你们可以浏览他们的内容,精彩的地方还可欣赏一下,可千万不要执着于其方法的具体内容本身。什么复习计划时间作息表呀、什么复习步骤呀等这些东西,我个人理解是可以参考一下的,但根本没有必要马上对此做出巨大反映,并修改自己的原有计划。因为每个人的作息时间与精力的时间点都不一样,并且有些计划也只是别人理想化的东西,真正实行起来他自己都未必能做到,你又何苦受他所累呢?复习最、最、最重要的是你看进去了多少,不是你看了多少。一定范围里,时间与结果是不成正比的。我不是说别人的东西没有用,我想我们更应该多去思考的是为什么他会用这样的方法,为什么他想到了这点而我却一直在盲目地复习。我想这就是差距吧。那么又如何去思考“为什么”呢?我想这更多是个人习惯思维问题。不过暂时我们可以这样去思考:(1)别人提供了我认为很好的方法,而我却没有想到也没做到,这是不是意味着在考试中我与他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差距呢?(2)想要改善这种差距甚至超越这个差距,如果拿来主义显然是不行的,但我相信你暂时还真想不出所以然来。于此我建议你停下来,先不要去想这个问题。一个人如果懂得在面对极大挫折时还能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成功的话,那个人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如果在此之后还能够冷静地去开导别人的话,他已经成功差不多了。相信有一点大家是认同的,无论是什么东西,交流永远是很重要的。闭门造车,造出来的也就是些破铜烂铁。在无法给自己一个很好的方法时,最有用的方法是用实践创造方法,而实践本身又是最好方法。敢于,善于把自己的想法讲给别人听,然后认真地去听取别人的意见之后,再修正,得出的结论或许就是你梦寐以求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要不停地改善。别人的建议永远都只能参考,绝对不可拿来主义!那么,我所说的方法就不是一开始就给自己制定的什么条条框框,好的方法是在脑子里的,不用写在纸上。也只有能够把方法印在脑子里,那也就是你能通过考试的一个巨大功能了。这本身就是一种使用方法的方法。在司考的过程中,在没有得出结果之前,千百万不要因为别人而令自己没有了信心,乱了方寸,哪怕表面上看起来他可以动人心魄。
三、司考进行中的反思 基于司考的复习有一定的量,人的脑子具有遗忘性,而谁也无法证明自己所谓有计划地看了什么东西就可以在考场发挥作用。所以,我们要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无论你现在记住了些什么都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在考场上是相互的,即考卷与你。所以有一种方法是很要命的,即给自己订了一个计划表,然后按照计划表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一遍,也不知看了多少遍,等他看完最后一遍才发现自己怎么好像才看了一遍似的,于是他开始焦急,紧张,害怕,埋怨,最终发挥失常。我们在大学里读那么多年书,毕业出来后踌躇满志,就为了司考还兢兢业业地不停地看呀看一些法学基本知识,这岂不与考试的初衷有所违背。而既然你违背考试的初衷,那么,司法部不让你通过也是很正常的事了。因此,我建议书本只要仔仔细细地通读了一遍就够了,除非你真是“烂”得可以,或者在大学里是混过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些东西你看来看去还是这样,你根本没有消化。如果你都消化了,你也就是专家了。既然是资格考试,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管他是怎么个过呢。所以,我们要学会CRACK。CRACK它的出题思路和命题方向。那么如何学会去CRACK呢?这一点我建议大家除了到网上查看相关资料外,更重要的是要自己思考。为什么每年的立法焦点、热点司法部都要考一下呢?仔细一想,唉!他们这帮出卷人其实也是很烂的,我们花这么多心思在考试上,可他们那会把我们当回事呢!只要其所出的考题被采纳把钱拿到手就完工了,哪还会想到我们这些苦命的学生呢!基于每个人都喜欢卖弄,总想弄点新鲜的东西出来表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而考试这么多年来,能出的东西也就这样了,他们还能出什么呢?无非拼命地在题干上大做文章,弄一个什么热点案例来充场面,说是具有实务性,可考的东西还是老东西,有时候想起来不用看那么长的题干也知道他们要考什么了。(这跟托福又何其相似呢!!)相反,也就是那些多余的题干害苦了那些善良又胆小的考生们与自以为是而又博学多才的博士、教授们!想到了这点,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应该豁然开朗才对。只要你总是想着“司法部呀司法部,任你N变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心情是不是好了很多呢?只要你认真地看了历年的试卷,一定会发现,今年的考试还是考这些东西,答案已经在我们的手上了,只是还不知道题干。既然答案都知道了,还念念不忘题干做什么呢?这个信息就告诉我们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有针对性,不要盲目地什么都看,看了也没用。不要老把自己当成超人,你没那么多时间去看的,即使有时间也没精力,即使有精力也没记忆力。至于教材,作者有时为了充字数拿稿费就什么都写(这也是司法部的生财之道呀!不然为什么每年都做些没有必要的小改动,而不是增补本呢?)。我们应该用法学的嗅觉来看书,有些叙述性的东西或者你本来就已经很知道的东西就扫一下吧。(我一般看一本书最多不超过一天半,每天平均12小时以上)。本科生们知识量是有的,只是缺少系统性和关联性与对问题的把握度。我们知道,虽然每本书的作者对定义呀,观点呀在文字上都不尽相同,但意思却都一个样,因为他们写书时我相信都是抄来抄去的。可为了表示是自己的作品,于是就在文字上做了大量的修改。当然司考书的作者为了表示自己的书有价值都会或多或少把一些与以前作者不同的观点放进去以示该书具有新颖性。而这个小小的不同也就成了当年的考点,而凡是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朋友们在考试时再次碰面能不熟悉吗?想错都难罗!如果有不同也无非是多用了一些文字上曲折的表述而已。
四、如何看书 1、仔细通读书本,至少让自己明白到底法律在讲些什么?要掌握一些应该要知道的法学理论。但希望朋友们注意的是不要把法学与法律知识混为一谈。在司考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而司考正是介于这二者之间。科班生的毛病是动不动就拿出法学功底压人,最后压扁了自己;非法本却有把一些生活中的一些已经形成的基本法律知识的倾向大量应用在司考当中去,最终一线之差。这两的方向都是很危险的。 2、在1的基础上仔细阅读历年的试卷,不要太执着于题目本身,要多注意出题的方向与方式,以及各科的比例。这一部份的时间是一定要花的。要知道司考出题的方式与平时考试是不一样的。这个东西别人来讲你是很难入门的,是需要你自己花时间去研究了才会大彻大悟。还有,由于司考只有案例的主观方式,所以你们在看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法,即很细但不背。只要下次类似的东西出现在你眼前有个大致印象就可以了。 3、如何学习法条。有些考生拼命地背法条。我说,没什么用!这么厚的一本法条谁能全记下来?估计全中国没几个吧。既然都知道无法背了,为什么聪明的你还要去碰钉子呢?我建议:不要背!学习法条最忌讳的是死背、看的时候思想太静,心却太粗,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相信法律系毕业的考生们都知道每个法的结构都差不多,而知道了某个事物的规律,当然可以窥前而知后了。看过武侠小说的朋友一定知道,当你看多了武侠书,一看作者的开头就知道下面他要说什么了。虽然法条不能这样一概而论,但对待之的思维应该是一样的。我们拿到一个法条,不可能一片空白吧??而每个法条都应该有重点,而所谓的重点应该就是那些读了那么年法律的你眼前一亮的事物。而重点的重点应该是那些具体的数字,特别规定吧。而关于这些的资料统计网上应该到处都是。在考试中考法条不可能考得很细而毫无规律可寻,即使那个无聊的兄台出了这么一道题而又碰巧被哪个不负责任的统编人员选上的话,也只是少见的一两个,不会太多的。所以我想我们根本不必担心我们如果不把他们全背下来的话会为此付出昂贵的代价。更何况书就是对法律的解释对摘编,法条上有的,书上也有。用法条来巩固书本是可以的,如果重新面对,就上当了。 4、复习后阶段如何看书。我建议考友们最好对照随教材出版的白皮书上的题目从头看一遍书本。通过对照题目再来查找书中的相关知识,通过这种方法来温习一遍书本。白皮书上的题目应该说履盖面已经很广了。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就是因为我们还是学生,所以是不可能像那些出卷老师般那么“狡猾”的,出一些我们平时根本不注意的题目。如果我们单纯地先做试卷然后对答案是学不会这么个套路的,一般人对做对了题总不再重复思考的。只有在不停地重复来查找这样的信息,我们就会形成一种条件反射,逐渐习惯出题老师的思维。而通过做试卷来验证水平时也只是单方面的,我们此时做对某道题,而没有理解或不熟练如何把这样一个信息做成一个题目的规律,那么下次遇到题干变一下还是会错的。还有,我们在做题的时候经常会发现题目看看都有印象,可就是不知该如果去写。我个人觉得盲目地做题对考试几乎没什么提高。在考试之前,做模拟只是来检测一下看书的状况与能力的是否相对提高。如果你的做题速度已经保障的了话,做三套试卷与做十套的效果是一样。那么你又何必多花时间在没用的功夫上呢?当然,我也不排除一些靠题海战术的朋友能成功的。 5、关于结合白皮书来看书这个问题。我在新东方有个老师是教英语语法的,他每次托福考试总是接近满分,且花不到一半时间。他考试时从来不看题干,也不看错误选项,只看正确答案。他练就一双“势利眼”,只看得到正确的答案。为什么?是天生的吗?不是的。是他实在太熟悉考试的套路了,他说他一眼就可以看到ETS想考什么,那么他还浪费时间在题上做什么呢?基于这个例子,朋友们是不是有所感触呢?正如李阳所说,我们每天在做题,花75%的时间排除错误的,花25%的时间选出正确的,然后回头没有时间来巩固正确的。于是老叫时间不够,这么多东西怎么做的完呀?请问一下,是不是小时候你们的父母在告诉你做人的道理时,会这样说呢?”正确的是这样的,而另外几种错误的可能是那样的?我想不会吧。可是为什么我们国家的教育尽教出些死读书的人呢?原因是套路太死!!学习是长本领的过程,而考试只是验证本领长了没有,考试的结果是目的,而不是什么都按部就班的,不论你用什么方法,只要通过了考试就是好样的。我们一直以来都有个特点,复习考试时喜欢划重点,也善于排除法。四个选项拿来,A不知道,B不知道,C有点像,D不知道。那就C吧。觉得自己了不起,不知道的都可以把题做对。这种方式在考试进行中应用是可以的,但不可以带到复习本身来,也就是说我们在复习时坚决摒弃这种做法。在复习中我们只知道正确的就可以了。不要连那些错误的也要复习。所以我不主张用大量做题来提高速度与知识量,这样的负面效应也是很大的。这也是你们在考试中经常发现几个答案很相似可就是选不出来最大原因,这就是你平时复习时脑子里也积累了错误信息所造成的。如果在你的脑子只有正确的,根本没有错误的,那怎么可能会在几个选项徘徊不已呢?再说,可能出题者本身的水平有限,几个错误答案相比正确答案根本没有借藉作用,岂不是让本来已经不甚的脑袋更加混浊?这也就是我采用白皮书来复习书本的因素,不要去研究其它错误答案的最大原因。同样,相对于多项也是一样的,一般还更好选,因为错误的更少了嘛。人家都说不定项最难,其实我觉得是一样的。你对正确的把握加强了,而对错误的认识却一点也没有的时候,是根本不会干扰你做题,如果辅佐以好的技巧的话也就是说排除法呀,可能会更好。如果在你脑子里对同一个问题存有正确的和二倍以上错误的信息,再加上自己的抵抗能力还不够的话,当然看不出那个是正确的了。 我再次强调,不是说排除法不好,而是他仅仅是考试进行中的一项技巧,而在复习过程是不可以带着这样的心理与思维来看书的。知道吧,所有的经验与技巧都来自于实践的条件反射。“真正的技巧是通过对正确的熟练把握练就出来的,不是以技巧练就技巧的”。记住!你只要知道正确的就可以了,不需要连错误的还要知道一下。时间永远是够的,只要有一个人在规定的时间里能完成就证明时间是完全够的。其它的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因素是你长期使用了错误的方法!! 6、考前要不要进行模拟考试问题。不过考生在考前就开始模拟考试一次又不一次。我认为这样做已经为失败埋下伏笔。在我看来,所谓临场发辉是指在考场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会激发考生平时所不具有的一些潜能,也可以通过周围的气氛可以刺激原本可能沉睡的记忆。这个状态是独一无二的,也很珍贵。人最怕是习惯了某一状态、行为、方式、态度。一旦习惯了,就可能丧失了某种意外的才能,自然而然地对最简单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这样的结果是可以预知的。实践可以证明,高考也好、研究生也好,做往年的试卷总觉得不难,但本年度的试卷总是最难的,或者分数最差的。既然这是一个定论的话,那么,做最多的模拟考试都不能证明你具备通过的能力,但多次失败与不正常的成功至少却会让你丧失在考场时那独有的兴奋度与发挥。这样的后果就是你成为牺牲品。
五、考试技巧 朋友们在考试中也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明知道这么个考法,可就是定不下决心选择正确答案,我个人认为原因有三:1、题干太不明确了,弄得4个答案都好像是对的。2、往年已经考了,可这次怎么觉得答案与往年不一样的呢?3、相对简单的记忆题,有点印像可就是想不起来选那个。基于1,本人在做GRE的时候,曾经一篇文章有20多个单词不认识,可我根本不理会他们,只管自己看下去,看到最后什么也没看懂,不过我就当自己看懂了,于是就做题。我把那些不懂的单词全当成一个个商标符号,不懂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知道这是个商标符号而不是面条就行了。最后我居然大部分作对了。而托福的阅读里的单词应该全认识,于是把文章全看懂了,我也想了很多,甚至把自己想法在看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可提问却很难,与刚才所想的不是一回事,于是做起来反而出错。我举这个例子不是说反而不认识单词的好,我的意思是想说,即使我们不认识单词我们也应该想办法让自己把其当成认识一样做对。当你面临真正的困难时最好的办法是使其最简单化,即使题干再怎么复杂,4个答案还是很简单的。不妨从答案着手也许还是有用一点,至于题干里每个信息应该说都是有用的,但我们只要找到关键词。基于2,几年考同样的东西也是有的,但很少被采用,除非两本书的作者都提出了自己鲜明的观点,或者恰巧是今年的热点。一般说来同样的知识点他们都会转起弯来考你的。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根本就不用怕,反过来想一下,如果不行就来个排除法,还是不行的话就相信自己的直觉吧,不能随便地浪费时间,想不出来就放弃,作个记号。基于3,碰到这种题最麻烦,我就建议朋友们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学功底与常识吧,用逻辑推理的考试技巧来应付,不过不要想当然。但是不要埋怨自己记忆不牢,为时已晚矣,不过在考试中这种纯粹让人没法做的记忆题应该也不多,反正我们有230分他可以让司法部扣(还有10分做风险预算)。 关于试卷来不及做的问题。很多考生认为自己通不过是因为来不及做,如果时间允许一定能过。我认为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或许我这样解释,来不及做也是考试的难度之一。就拿公务员考试来举例吧。网上很多人甚至专家都说“要学会放弃,时间是肯定来不及的。”我不认为这种说法。考生在复习时,绝不可以轻言放弃。放弃只是暂时存在于考试进行中做不出来一道题时。从时间上安排来看,肯定是做过合理计算的。既然这是定论,那么我们在复习时就要明白一个道理。对于自己会的、擅长的东西要复习透。不要以为自己已经懂了的东西一笔带过,这种想法是很错误的。这样在考试时,做这些题目时几乎不需要花时间。这不是省下大量时间来做自己不擅长的试题了吗?对于自己不擅长的东西,尽量全局地理解这个东西的前提下,尽量挑选自己可以通过复习有所得分的内容进行复习。不要尝试再次挑战自己,一定要把自己弄成全能,这样的后果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在考试时,由于时间充分,可以认真来思考这些题目,不过千万不要恋战。
六、非法本与科班生考在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依我看,对于通过律师考试不是由是否是科班生来决定的,而是你是否具有考试意识。我觉得司法考试的题目本身并不难,但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一个规律,就是有一部分题表面看来本身就很有争议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执一词。我觉得在考试中“太”有这种想法或行为的人是很难通过考试的。对于有些科班生来说,一旦发现有争议的题总是会分去他一部份的思维与时间争执不休,于是最终导致丢分――时间不够了。对于非科班生来说,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或根本就不知道真正的问题所在,而只是凭感觉或者书本上所认定的理论来做答案。由于他们的思维相比科班生还不存在观点的正反极端,往往比较中庸,所以也就往往做对了题。瞎猫撞见死耗子的事也是常有的。而如果这个人考试的本领好点,书看得仔细点,再多点法学知识的话就很有可能考出科班生所考不出的高分。 正如阿甲所说:“司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它考学生的不单是专业水平,也不单是知识面,而是考你们如何区分把已知道的与不知道的东西结合起来,转化成自己的东西,最终形成一个答案来迎合标准答案。既不固持己见,又不墨守成规,还要学会推理。对逻辑性的把握在整个考试中是很重要的,有些不是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你能不能举一反三的问题。
结束语 司考对于要从事法学事业的人来说只是一项很基础性的考试,所谓的难度也只是考生们没有充分挖掘该市场的真正方向而已。现在有很多人在批评新版的教材写不好,我不知道他们是基于什么立场说的。但我想说的是教材只是一种辅导性的东西,而不是大学里的老师给的试笔记,不光背下来就可以的了。它只是指出考试的范围与大家应该要掌握的方向。出卷老师有很多,并不是每个人都看过书的,这样一来,试题肯定会出现与教材差异的地方。即使教材怎么个全面,我们也根本没必要去太在意有些永远都得不到的分数,谁能考出满分呢?满分有必要吗?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考试的内容基本上是基于教材的,每个作者的新观点,也将会是当年的考点、热点。 不要埋怨!如果今年考的东西全在书上,还有谁会说今年的书不好吗?司考教材本来就不是什么著作,而是功利性的信息筛选。对于作者来说也是一种牺牲,所以他们不是很认真地去写也是情有可原的,甚至随便弄一下也是正常的。我们在意的是这东西本身会不会给考生带来好处,而不是去在意其有没有学术上的价值;从所谓的法学广度去看司考书是不是狗屁,而且已经南辕北辙了。 所以,针对考试,把教材弄透了,通过已经有余了,目的达到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时间不及,法条不看也罢,因为您已有心看过书,一定会发现,书原本就是法条的组合,只是系统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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