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文章标题】王晨光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王晨光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26日 |
|
|
|
|
王晨光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北京大学文学学士(英语专业)、法学硕士(法理学)、法学博士(法理学),哈佛大学法学硕士
法律实践: 1984-现在 律师,曾先后在海淀律师事务所(1983-87)和天中律师事务所(1987-1994)任兼职律师 1986年 暑期实习,美国露斯律师事务所(圣迭戈) 1993-现在 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其他专业工作: 1987-1994年 秘书长,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 1987-1994年 副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律系 1987,1988年 项目负责人,北京大学中国法暑期班 1987年第一学期 中国法项目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律系 1988-1990年 联络部副主任,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北京) 1989-1994年 副秘书长,中国比较法学会 1990年 筹备组织了北京国际法律与现代化研讨会 1994-现在 特邀研究员,东吴比较法研究所,苏州大学法学院 1992年 参与筹备组织北京国际比较法研讨会,任联络部副部长 1996,1998年 副系主任(1996年1月至6月;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 1998年 筹备组织了与北大法律系合办的比较法律制度研讨会 1999年 香港大学资助委员会法学学术评审会成员 2000年1月 组织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在广州联合举办的民事诉讼证据和法律推理研讨班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图书馆馆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信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副会长 著作 《中国法律导论》(英文),与张宪初共同主编,Sweet & Maxwell出版社,1997年。该书正在重新改写,将于2000年再版。 《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与郭道晖、周旺生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比较法学新动向》,与沈宗灵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论文 《战场还是汇合地:香港回归后两大法系的冲突》(英文),与朱国斌合著(各占50%),载于《国际比较法论坛文集》,国际比较法协会出版,1999年巴黎,第917至944页。 《对〈中国新合同法的灰色地带〉一文的质疑》(英文和中文),载于《香港律师月刊》,2000年第1期。 《香港与内地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载于《刑法论从》第3卷,高铭暄、赵秉志主编,1999年法律出版社,第572页至600页。该文还被收入《世纪大劫案:张子强案件及其法律思考——中国内地与香港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赵秉志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中国劳务合同》(英文),载于《中国劳动法》一书,Rowan和Otto编,香港THC出版社,1999年,第61至79页。 《理解中国刑事管辖权的一个关键术语》(英文),《香港律师》,1999年5月期。 《浅论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权和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权》,《法学》,1999年第1期。该文被人大常委会秘书处作为参考资料在常委会散发,并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实践与理论:困扰法学教育的一个难题》,《中外法学》,1998年第6期。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

|
| 王晨光 |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改正;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