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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莫纪宏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莫纪宏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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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一、个人情况简介 姓名:莫纪宏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5年5月21日 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 文化程度:博士 职称:研究员 专业方向:宪法、行政法 主要研究领域:宪政与人权、宪法监督与宪法诉讼、灾害法与紧急状态、文化法等 主要社会职务:国际宪法协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副会长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宪法学会理事 外语程度:精通英语,熟练掌握日语、法语 在外学习状况:1995年5月—7月 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 1998年3月—9月 挪威人权研究所访问学者 2000年6月 瑞典隆德大学访问学者 2002年5月 瑞士弗里堡大学访问学者 2002年9月-10月 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 学历状况: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1989年—1991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1992年至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职称年限:1993年被破格提拔为副研究员。 2001年晋升为研究员 二、 个人科研活动情况简介 1999年获中国法学会“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先后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其中个人独立获得奖项6项,参与4项。出版个人专著5部,一万字以上学术论文30篇,发表各类学术成果累计350万字。 (一)积极地参与或者是组织国家重点课题和社科院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批比较有份量的学术成果,本人所参加的国家重点课题和社科院重点项目比较有影响的包括: 1、参加了王家福、刘海年、刘翰和吴大英先生组织的“八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研究”的研究工作,并参与了该课题最终成果“完善人大组织体制的几个问题”、“地方人大监督的若干情况和建议”等研究报告的撰写工作,担任该课题最终成果的责任编辑。该课题的最终成果获得了社科院最优秀的课题成果的鉴定结论。 2、参加了张庆福先生组织的社科院重点项目“宪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工作,该课题最终成果“宪法学基本理论”专著被法学所和政治学所评为1992年-1994年优秀成果。 3、组织和参加了张庆福先生主持的社科院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研究”,由本人参与写作的该项目的阶段性成果社科院要报“关于我国文化市场法制建设的思考与建议”获得了社科院颁发的1995年度优秀对策和信息二等奖。 4、与张明杰合作完成了社科院青年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与行政立法”的研究工作,该课题最终成果是专著“行政法的新理念”。 5、主持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B类“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性研究”。 6、主持科技部“科学数据共享法”项目。 除了上述重要课题和项目之外,本人还参与了刘翰先生主持的社科院重点项目“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张庆福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对策”、张庆福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法制建设研究”以及王叔文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与宪政建设”、王逸舟主持社科院重点项目“新视野中的国际关系”、信春鹰主持的阿登钠基金项目“WTO与行政法制建设”等重点课题和重要项目的研究工作和最终成果的写作。 (二)积极地参加国家立法活动,许多重要的立法建议被立法所采纳,结合立法活动所编著和出版的一些著作成为立法活动重要的参考资料。 1、参加了防震减灾立法工作和我国防震减灾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先后担任《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发布地震预报的规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条例》立法起草小组顾问。为配合防震减灾立法工作,编著了《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该著作成为防震减灾立法确立地震应急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获国家地震局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本人对防震减灾立法的最主要的贡献是:(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35条中第一次创设了我国的行政紧急权制度,即在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在地震灾区采取特别管制措施;(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32条中明确了地震紧急应急措施的内容。(3)确定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的立法总体机构等。 2、参与了《语言文字法》的立法论证及咨询工作,向立法起草小组提交了立法建议稿,该立法建议稿对目前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语言文字法[草案]》的主要贡献是,该草案全面吸收了立法建议稿第二章“公民的语言文字权利”,并在其他条文中大量地吸收了立法建议稿的内容。 3、参与了《戒严法》、《国防法》、《立法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子能法》等法律的立法论证及咨询工作,撰写了《戒严法律制度概要》一书,该著作成为《戒严法》、《国防法》规定戒严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积极响应院领导提出的“精品工程”的号召,在理论结合实践的基础上,尤其是结合自己参加国家立法活动的实践经验,及时地就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撰写内部报告,其中多篇报告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朱镕基、胡锦涛、尉建行、李岚清、王汉彬、罗干、宋健等领导同志先后在本人撰写的内部报告上批示,多篇报告获得了社科院颁发的优秀信息和优秀对策成果奖以及其他类型的省部级奖励,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主要有: 1、发表在1996年《信息专报》第95期《关于制定减轻地震灾害法和出台“抗震设防国家标准”的建议》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1996年度“优秀对策研究成果`优秀信息”二等奖,1999年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青年优秀成果研究报告类二等奖。 2、发表在1997年《信息专报》第29期《“戒严法”能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几个政策界限问题》被评为1997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 3、发表在1997年《信息专报》第35期《应当注意法律的合宪问题》被评为1997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 4、发表在1997年《信息专报》第43期《依法管理“基因工程”的对外合作研究、维护国家利益》受到卫生部副部长彭玉的关注,并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1997年受表扬的信息。 5、发表在1998年《信息专报》第65期《关于制定住房改革配套法律、法规的几点建议》已经国务院专报、国内动态清样以及新华社、中国改革报、中国日报等十几家新闻单位转摘,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对该报告都作了批示,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获1998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奖。 6、本人任起草小组副组长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获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7、1999年度,针对我国驻南使馆遭北约飞机轰炸以及“法轮功”等紧急危机事件,本人结合自己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所进行的长期研究成果,写出了“建立国家紧急事务预警反映机制”的内部报告,刊登在第558期人民日报编印的《情况汇编》上。该内部报告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人员研究落实本人在上述内部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深圳市人民政府派人专程来京,希望本人给予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建立紧急事务预警反映机制提供具体的咨询意见,并表示愿意与理论工作者就深圳市法制建设中的重大课题进行合作攻关。 (四)加强对宪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出版了个人专著五本。其中,《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运用宪法逻辑学的分析方法,对目前我国宪法学界所探讨的一系列最前沿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在方法论上具有创新意义。本人提出,宪法属于价值现象,因此,分析宪法现象的基本方法必须体现价值的基本特性,即应当将宪法放在手段与目的的因果关系逻辑链中,通过探讨宪法的正当性(合法性)、合理性、确定性和有效性等基本价值属性来认识宪法现象的基本特征。本人将上述分析方法贯穿于全书的始终,旨在通过宪法逻辑学的方法论来发现那些长期隐藏着宪法现象背后因为没有恰当的方法论而未被发现的价值规律。在本人看来,宪法学是历史学与逻辑学的统一,宪法逻辑学是人类理性的最高体现,因为它的方法论是采用最有效的方法来解决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宪法逻辑学的建立对于推进道义逻辑学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宪政新论》是国内宪法学界系统论述社会主义宪政问题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宪法审判制度概要》是国内宪法学界系统研究宪法审判制度的第一本学术著作;《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通过全面介绍挪威最高法院对“羞示”案件所作出的判决,系统地分析了现代宪法审判制度在保障基本人权方面的功能,在研究宪法审判案例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政府与公民宪法必读》详细地介绍了1999年宪法修正案产生背景、内容、意义、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等,是全面理解1982年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最全面的参考书目。 另外,本人还积极地参加与宪法和行政法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担任了《宪政论丛》第1卷、第2卷、第3卷的执行主编,参加了由罗豪才教授主编的《行政法学》、许崇德教授主编的《宪法》等三十几本专著的写作,在《求是》、《外国法译评》、《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长白论丛》、《法学杂志》、《社会科学战线》以及《法制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等数十个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论文和文章三百余篇,其中5千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译文50余篇。其中,《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一书中“紧急抵抗”一章被日本著名中国法专家铃木敬夫先生翻译成日文,刊登在札幌学院法学1995年9月第12卷第1号上;《行政法》由日本熊本大学法学部助教授叶陵陵翻译成日文,发表在由王家福先生、加藤雅信先生编的《现代中国法入门》第三章上。 (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多次代表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出席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先后提交了10篇英文学术论文,其中,“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宪法的关系”一文收集在国际宪法协会网页上;“当代中国的法治与自治”一文刊登在国际联邦论坛网页上。 三、主要作品摘要 宪法审判制度概要 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 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 宪政新论发表的主要学术成果个人专著 1、《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莫纪宏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46万字。 1、《宪政新论》,莫纪宏著,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3月版,32.5万字。 2、《宪法审判制度概要》,莫纪宏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43万字。 3、《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莫纪宏译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31.5万字。 4、《政府与公民宪法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景透析》,莫纪宏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版,38万字。 合著或合译 1、《紧急状态法学》,莫纪宏、徐高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6月出版,24万字,出版合作者:徐高。 2、《行政法的新理念》,张明杰、莫纪宏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16万字,本人承担10万字。 3、《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1994年11月版,64.2万字,出版合作者:徐高。 4、《戒严法律制度概要》,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9.7万字,出版合作者:徐高。 担任主编或者副主编的著作 1、《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张庆福主编,莫纪宏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版,本人承担12万字。 2、《宪政论丛》第1卷,张庆福主编,莫纪宏执行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4月版。 3、《宪政论丛》第2卷,张庆福主编,莫纪宏执行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4、《宪政论丛》第3卷,张庆福主编,莫纪宏执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版。 参与写作的主要著作 1、《宪法学基本理论》,张庆福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3月版,本人承担11万字。 2、《宪法比较研究》,李步云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本人承担6万字。 3、《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刘翰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2月版,本人承担8万字。 4、《现代中国法入门》(日文),王家福、加藤雅信编,劲草书房1997年5月版,本人承担2万字,叶陵陵翻译。 5、《行政法学》,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本人承担4万字。 6、《宪法》,许崇德、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本人承担5万字。 7、《新中国宪法发展史》,韩大元主编,河北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本人承担6万字。 8、《宪法教学案例》,焦宏昌、李树忠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本人承担3万字。 9、《外国宪法》,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本人承担3万字。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李步云主编,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本人承担6万字。 11、《宪法学基本原理》,徐秀义、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本人承担8万字。 12、《磨合中的建构》,王逸舟主编,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本人承担4万字。 参与编写辞典和立法释义 1、《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王家福、刘海年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5月版,本人承担4万字。获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2、《灾害大百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4月版,担任“灾害总论”副主编,本人承担12万字。 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讲话,地震出版社1996年5月版,本人承担3万字。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版,本人承担6万字。 近期主要学术论文和译作(0.5万字以上) 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求是》1996年第7期,1万字。 2、“《日本国家赔偿法》的几个问题”,《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1万字。 3、“宪法学研究评述”,《法学研究》1996年第1期,0.7万字,合作者:张少瑜。 4、“宪法与国家机构改革”,《中国法学》1998年第6期,0.8万字,合作者:李晓明。 5、“走向二十一世纪的宪法学”,《长白论丛》1996年第6期,0.5万字。 6、“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0.5万字。 7、“加强有关人民监督的立法工作”,《群言》1997年第4期,0.5万字。 8、“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8月版,王家福等主编,1万字。 9、“作为‘文明’法治的逻辑基础”,《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9月版,刘海年等主编,1万字。 10、“社会自治与现代宪政”,《宪政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4月版,0.8万字。 11、“论自己决定权”,《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3期,松井茂记[日]著,莫纪宏译,1.7万字。 12、“司法权与违宪审查制论的50年”,《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1期,户波江二[日]著,莫纪宏译,1.7万字,参见《宪政论丛》第1卷。 13、“法国的‘法治国家论’与宪法法院”,《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1期,中村义孝[日]编,莫纪宏译,1.7万字,参见《宪政论丛》第1卷。 14、“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宪法的关系”,《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1万字。 15、“改革开放:宪法修改的核心精神”,《中国法律》1999年第2期,0.5万字。 16、“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基础”,《中华儿女》1999年第3期,1万字。 17、“加强宪法保障制度”,《宪法与国家机构改革》,电子科技出版社1999年10月版,0.8万字。 18、“建立宪法审判制度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10月版,2万字。 19、“宪政、普遍主义与民主”,《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1期,2万字。 20、“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宪法学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法学家》2000年第3期,0.5万字。 21、“法律体系构建的非法治化倾向”,《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8期,0.7字。 22、“宪政是宪法逻辑运动的状态”,《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1万字。 23、“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动向”,《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9期,1万字。 24、“论人权的司法救济”, 《法商研究》2000年第5期, 1万字。 25、“论21世纪宪法学构建基础”,《法学杂志》2000年2期,0.6万字。 26、“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宪法的关系”,《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1万字。 27、“表达自由与现代宪政”,《人权与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1.5万字。 28、“依法治国:中国法制建设跨世纪的里程碑”,《中国发展状况与趋势:1998年中国发展报告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1万字。 29、“审视应然性—一种宪法逻辑学的视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1.6万字。 30、“论宪法原则”,《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1.1万字。 31、“两个人权公约下缔约国的义务与中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8期,1万字。 32、“论宪法争议的性质和范围”,《中国法学》2002年特刊,1万字。 33、“论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法学家》2003年第4期,1万字。 34、“宪法程序的类型及功能”,《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6千字。 35、 “Legal Protection for Rights to Cultural Heritage”,《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3年春季刊,8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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