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文章标题】汤维建
【文章来源】中国诉讼法律网
【文章作者】汤维建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26日 |
|
|
|
|
汤维建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汤维建,男,江苏省丹阳市人。1963年8月18日出生。 1980年7月高中毕业。 1982年9月,入读苏州大学法学院。爱诗,爱哲学,喜做善事。 1986年7月,从苏州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6年9月,分配到江苏省镇江市工作,单位为江苏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润州风我,旖旎非凡。在那里生活,工作凡三年,留下了美好回忆。 1989年9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读民事诉讼法学,凡三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7月毕业,继而考取同校博士研究生,师从陈光中教授,又三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第一批毕业的民事诉讼法学博士。 1995年9月,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1997年10月,出站留校任教,现为本校法学院教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担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民革中央委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
学术成就: 著作: 1、《优胜劣汰的法律机制----破产法要义》,中国市场经济法律问题丛书,个人独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约20万字。 2、《香港民事诉讼法》,香港法律丛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版,合著,本人撰写15万字。 3、《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理论与实践》,李德蓉主编,山东省法官培训中心1998年8月,本人撰写约6万字。 4、《证据法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律师专业(独立本科段)教材,江伟主编,本人为副主编,撰写约十万字,法律出版社1999年5月版。 5、《民事诉讼法学原理》,江伟主编,本人为作者之一,撰写六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 6、《民事诉讼法》,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江伟主编,本人为副主编,撰写约四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7、《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哲学社会科学国家“九五”规划项目,合著,本人为作者之一,撰写约五万字,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 8、《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本人为执行主编,撰写约五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9、《新编证据法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何家弘主编,本人为作者之一,撰写约四万字,法律出版社2000年3月版。 10、《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个人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3月版,42.3万字。 11、《破产程序与破产立法研究》,个人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4月版,45.5万字。 12、《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汤维建、徐卉、胡浩成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7月版,36.7万字。 论文: 1、 证明责任的内涵构造—兼论履行证明责任的程序保障,载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2000年10月版。 2、 论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与证据交换----兼与我国作简单比较,载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2000年10月版。 3、 关于程序正义的若干思考,载《法学家》2000年第6期,约1.5万字。 4、 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约1.5万字。 5、 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模式,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二辑,约6000字。 6、 英美陪审团制度的价值论争,载《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二辑,约2万字。 7、 谁证据占优就赢官司,《北京青年报》2000年11月14日。 8、 私自录音录像能否当证据,《北京青年报》2000年11月28日。 9、 英美证据法学的历史、传统与证据规则,载《证据学论坛》2001年第2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月版,约4万字。 10、 制止“举证突袭”,要靠完善证据立法,《检察日报》2001年2月12日。 11、 我国证据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载《法学前沿》2001年第4缉,约2000字。 12、 中国的民事证据立法及其模式选择,载《人民司法》2001年第7期,约6000字。
近年来学术成就: ◇ 对《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逐条评析(四) ◇ 对《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逐条评析(三) ◇ 对《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逐条评析(二) ◇ 对《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逐条评析(一) ◇ 中国的证据立法及其模式选择 ◇ “83条”都新在哪儿 ◇ 论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与证据交换(上) ——兼与我国作简单比较 ◇ 初论民事诉讼模式与证据制度的关系 ◇ 我国证据立法的体例结构与内容安排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

|
| 汤维建 |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改正;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