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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刘金国
【文章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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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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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国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刘金国教授,1940年10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祖籍河北省冀州市。1965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尔后留校任教。1971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分配到蚌埠医学院,先后任团委书记、党办主任,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回校任教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有博士后导师资格。 1991年——2002年刘金国教授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1997年——2002年任教育部全国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法理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职仲裁员、律师等职。 刘金国教授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分别承担专科、本科、双学士、硕士生、博士生授课任务,讲授的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立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导读、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法学概论等。在教学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教书又育人,曾被评为“深受同学欢迎的老师”,1988年9月司法部授予“部级优秀教师”,其事迹见1988年9月3日《法制日报》“良师益友”一文。2003年4月17日法制日报“法律人物”登载《关怀时代情系法学》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金国专访,以教书育人、理论创见、法律情怀比较全面的介绍了刘金国教授教学生涯。不少学生、学员反映“聆听刘教授讲课确实是一种享受”。 刘金国教授治学执教感言:“教书育人,人格魅力,克尽时代责任,实现时代价值。”坚持治学执教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时代要求,对社会负责。既不漠然无视先人洋人的学问,也要顺应时代之要求,以史为鉴,史论结合,应时代之所需,实现时代之价值。人生世上,总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超然物我,从实然出发,实事求是,努力奋进,诚信待人。四十余年的教学生涯,深深感悟到:教诲弟子,既要学会作学问,又要学会做人。 刘金国教授曾去过香港、日本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并在日本中央大学作过演讲。 刘金国教授无愧于时代的造就和培养,对时代是负责的,也充分体现时代的价值。他勤奋好学、努力拼搏、勇往直前。 刘金国教授的主要科研成果有: (一) 主要教材 1、《法制与道德》,河北师范学院出版社,1985年1月; 2、《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 3、《法学概论》,北京高教音像出版社,1985年5月; 4、主编《法律基础》,中国金融出版社,1988年4月; 5、《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8月; 6、《法学基础理论》,国际文化出版社,1988年4月; 7、主编《法学概论》,中国文学出版社,1989年1月; 8、主编《法理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2月; 9、《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9月; 10、主编《普法导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12月; 11、主编《新编干部普法读本》,红旗出版社,1992年2月; 12、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8月; 13、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3月; 14、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 15、《法律基础》(合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 (二) 主要专著: 1、《社会主义民主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1993年3月; 2、《法理学综述与评价》(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11月; 3、《法制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4月; 4、《中国监督机制》(合著),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11月; 5、《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法律篇》(独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1月; 6、主编《人权问题的法理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 7、主编《反腐法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 8、主编《中国人权的司法保障》,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9、主编《人类法律文化的丰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 (三) 主要论文: 1、《青少年必须学点法学》,《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 2、《论法的溯及力》,《河南司法》1982年第10期; 3、《试论技术规范的性质》,《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3年第2期; 4、《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学习与宣传》1985年第2期; 5、《略论法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宏观控制》,《政法论坛》1986年第6期; 6、《略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政法论坛》1988年第4期; 7、《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经济师》1988年第5期; 8、《试论经济管理中的法律手段》,《军地通讯》1990年第5期; 9、《论法与自由》,《政法论坛》1990年第2期; 10、《坚持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认真搞好法理教学》,《政法高等教育》1991年第4期; 11、《论法的实现》,《政法论坛》1992年第1期; 12、《法理学建设的几个问题》,《政法高等教育》1992年第1期; 13、《论法制与法治》,《政法论坛》1992年第6期; 14、《中国的综合治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1992年8月15—17广播; 15、《企业必须以法而治》,法制日报1992年11月2日; 16、《市场经济—-法律经济》,法制日报1992年12月26日; 17、《论司法过程的合法性》,《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 18、《市场经济—-法治经济》,《政法学报》1993年第3期; 19、《“德”“法”相济利于治》,人民日报1996年5月31日; 20、《挑词骂法的律师不是好律师》,法制日报1997年12月2日; 21、《建立科学家陪审团》,法制日报1998年4月23日; 22、《科学与司法》,中国科协报1998年6月11日; 23、《论司法公正—-法官的行为哲(科)学》,《政法论坛》1999年第5期; 24、《中国法理体系的演进及其启示》,《政法论坛》2000第5期; 25、《权利腐败的法律制约》,《中国法学》2000年第1期; 26、《再论权利腐败的法律制约》,《政法论坛》2001年第4期; 27、《“德”“法”相济》,法制日报2001年4月15日; 28、《西方法律传统的文化渊源》,《南通师院学报》2003年第3期; 29、《腐败成本与遏制腐败》,《中国监察》2001年第4期; 30、《试论法律领域规范层面和事实层面的逻辑一句法对应性》,《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 31、《政治形态与法的关系》,《法学杂志》2003年第3期; 32、《论政治与法律》,全国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论文集,2003年12月; 33、《土地转让必先经过国家征用,自行出卖集体土地协议无效》,法制日报2003年5月29日; 34、《人权入宪的法律价值》,《法学杂志》,2004年第2期; 35、《当代中国民法政治的法治化—-依政权与治权为视角进行考察》,《法学家》2004年第4期; 36、《依法执政与执政能力》,《法学杂志》2004年第6期; 37、《立法质量问题研究综述——现代立法理论研究之八》,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研究资料》(二十),2004年8月; 上列序号第6、11、25获司法部优秀论文奖。 四、译著:
1、《日本民主执行法》(合译),北京政法学院1982年5月印刷。
五、科研项目(以先后结项为序);
1、 北京市社科联,项目名称《反腐法治论》;
2、 司法部,项目名称《社会主义民法研究》;
3、 中国法学会,项目名称《中国行政监督机制》;
4、 国家教委,项目名称《人权法理学研究》;
5、 司法部,项目名称《人权的司法保障》;
6、 北京市法学会,项目名称《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法治化》;
7、 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项目名称《如何使“腐首”甘为“孺子牛”》;
8、 司法部,项目名称《法律之治与道德之治——形式法治观的局限与克服》;
9、 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项目名称《依法治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刘金国 法学专著(同名著者未经筛选) 
□人类法律文化的丰碑/刘金国,2005-1-1版 □中国人权的司法保障/王启富 刘金国,2003-12-1版 □人权问题的法理学研究/王启富 刘金国,2003-1-1版 □法理学教科书--法学本科教材/刘金国,1999-4-1版 □法理学教科书/刘金国等,1999-4-1版 □简论各民族共创中华法律文明--- 以法的历史起源的视觉 /李占荣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 /徐平 □律学、法学与法理学概念辨析 /王家国,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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