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文章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文章标题】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司法部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24日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其他
司法考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入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 五刑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 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 文景帝废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 八议五服制罪) 司法制度(大司寇 五听 三刺 廷尉 春秋决狱 秋冬行刑)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永徽律疏,六杀、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 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法律#教育*网宋刑统与编敕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 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与明大诰 清律与例 罪名与刑罚(折杖法 剌配 凌迟 奸党罪)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使司 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 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 廷杖与厂卫 会审 死刑复奏)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 十九信条 谘议局与资政院)

  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商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47)》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基本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理解: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熟悉: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罗马《十二表法(Dodicl Tavole)》的制定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国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eus)》、《法学阶梯(Insfitufiones)》、《学说汇纂(Digesta)》、《新律(Novellae)》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第二节 英美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英国法的渊源。

  理解: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熟悉: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 衡平法 制定法) 《美国联邦宪法(Constitution ofthe United States ofAmerica)》(宪法的制定 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陪审制度辩护制度) 英美法系的特点

  第三节 大陆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

  理解: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熟悉: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the Citizen)》和宪法 l946年日本“和平宪法”] 《法国民法典(Code Napol§,on)》与《德国民法典(Bilrgerliches Gesetzbuch for das DeutscheReich)》 司法制度(法院组织 民事、刑事诉讼) 大陆法系的特点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改正;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文 章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制史
 法理宪法
 刑事法律
 行政法律
 民事法律
 担保法律
 物权法律
 侵权法律
 知识产权
 婚姻法律
 商事法律
 公司法律
 保险法律
 经济法律
 土地房产
 劳动法律
 税法大全
 司法制度
 诉讼法律
 公证仲裁
 涉外法律
 网络专题
 其他法律
 司法考试
  司考资讯
  考务信息
  司考心得
  司考题库
  司考答疑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78 s, 5 queries, 67 - Cache, 121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