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  法律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学院
社区  |  法律论坛  |  高校论坛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司法考试  |  法学会
综合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法律软件  |  诉讼工具  |  法规解读  |  法律导航  |  律师助手  |  同学录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文章中心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文章标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图
【文章来源】原创
【文章作者】叶会强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7日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知识
诉讼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图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进入计算器

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

每件50元至300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100元至500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元至100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每件交纳100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交纳50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

每件交纳50元至100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

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每件交纳50元至500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每件交纳30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每件交纳100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每件交纳400

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每件交纳1000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每件交纳1000

其他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图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改正;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文 章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制史
 法理宪法
 刑事法律
 行政法律
 公司法律
 合同法律
 担保法律
 物权法律
 侵权法律
 知识产权
 土地房产
 金融保险证券
 劳动法律
 税法大全
 环保能源
 婚姻法律
 诉讼宝典
  程序法动态
  程序法总论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律师手册
  证据知识
  程序提示
 公证仲裁
 涉外法律
 网络专题
 综合资料
 司法考试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3.406 s, 5 queries, 120  - Cache, 386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