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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法的本质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卓泽渊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6日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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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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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有阶级性,但就其各组成部分来说,有的阶级性强,有的阶级性弱,有的甚至没有阶级性。就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那一组成部分的法来说,有的就不具阶级性。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

法律的本质即法律的根本属性,是指法律这一事物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只有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才开始真正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本质,这就是阶级性。
--丁邦开、邢鸿飞著:《中国现行法制探析》,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9页。

应该怎样认识法的本质?我们认为,法的本质在于它所固有的阶级性、强制性和规范性三者的统一之中。三者互相联系,彼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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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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