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与其它法学学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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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之所以称为法理学,是指它侧重对法律现象的理论研究,而不主要关注法律的具体运用;是指它从理论的角度为整个法学对法律的认识提供理论手段。… …法理学要总结、指导应用法学,总结、指导法律实践,并不等于它可以代替应用法学而全面直接的进入法律实践。… …远离应用法学和法律实践的法理学,必然是枯燥的、缺乏生命力的法理学,法理学只有建立在应用法学和法律实践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拥有永恒的生命力。——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2--3页。
法理学的研究与具体部门法学的研究是有区别的,它只抽象出一般原理,而将具体的原理原则留给部门法学。…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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