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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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在清末,梁启超即开始使用“法理”一词。…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法理学作为法学学科的意义逐步得到了法学家的更深入而准确的理解,法理学的发展必将有一个长足的进步。——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11页。 建国以后,法理学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下列阶段: (一)奠定初步基础的阶段(1949年--1957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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