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应注意四大事项
请您 注册 成好律师网会员后,免费浏览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问题,提示纳税人注意四大事项。
一是纳税人从2006年1月1日起,当年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二是纳税人在2005年取得两处以上(含…………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