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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清华图书与法学图书馆
【文章来源】法律之维
【文章作者】张群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20日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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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图书与法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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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7月,我受命整理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收藏的清华大学外文图书。根据法学所图书馆馆长新撰的馆史所载,这都是清华大学1952年院校调整之前的藏书,计有九千三百一十九册,接受的时间是1958年或1959年。


  我对清华一直有着莫名的敬意。我还听冯友兰先生讲过清华关于购书经费必须占全年经费25%的硬性规定。当时曾为此钦羡不已。我想清华的外文书一定也相当之好。果不其然。打捆堆放在图书馆地下室的近万册清华旧书,均为硬皮精装本。即使今天,这也是一流的版本。所以虽然半个多世纪无人打理,封面及书脊脏了一些,但纸张依然完好,字迹也非常清晰,丝毫不影响阅读。


  更让人佩服的是清华图书馆的采购水平。婚姻家庭法、侵权行为法、宪法、国际法、法理学等等,法学的各个部分,都有相应的藏书,可以说非常完备。而且一个部分法,如宪法,不但包括英、法、德、美几国宪法的著作,甚至还有一本英国人写的暹罗(今泰国)宪法的著作。法理学的书籍更完备,奥斯汀《法理学讲义》不用说了,庞德先生的大作《法律与道德》(1938年)、《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1942年)都是第一版。梅因的《古代法》还有两个版本。在许多宪法书的借书卡上,我多次看到"钱端升"、"钱"的签名;从签名上可以看出,钱先生续借的次数相当频繁。在几本国际法书籍上,我也看到了王铁崖先生的铅笔签名,似乎还是三十年代在清华读研究生时的笔迹。整理的过程,也成了我阅读历史的过程。


  但是,这都是1949年之前的印迹,其后基本无人问津了。在移交法学所之后,这些书也仍旧没有得到多少利用。我在这些书籍上甚至都没有找到法学所图书馆的藏书章。甚至从1992年开始,因为场馆所限,还被打捆堆放进了法学所的地下室。我可能是十多年来的第一个拜访者。


  这样宝贵的资源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都被我们搁置一边白白浪费。1978年之后江平等先生主持的外国法学著作的翻译工作,似乎也未有一本是采自这批馆藏。我不禁有些难受。


  但是,在1952年院校调整之后直到1958年这六年多的时间里,这些书籍为什么也没有借阅的记录呢?这期间,还有修宪、外交等一些活动,是和法律有很大关系的。问馆长,馆长也不知其所以然。


  在无意之间,我翻起同是身藏地下室的一本《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资料室编,法律出版社1957年10月版)。著名国际法学家陈体强先生(1917-1983年)《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制的意见》一文中的一段话解释了我的疑惑:"第四,关于书籍,报上已登清华图书馆满地都是社会科学的书,还不肯借。清华没理由保存这些书,北京有这种事,这不但说明对科学的不遵守,是本位主义,而且是组织纪律性的问题,请有关部门考虑什么书应归谁,使起到书籍应有的作用。"(39页)


  原来如此!那么清华法学书籍移交法学所,反倒是比较正确的决定了。设若当年继续由清华管理,这批图书的命运大概也好不到哪儿去吧。因为清华法学的重建,不过是1999年的事情。


  让我奇怪的是,陈体强先生这一当时遭到严重批判的"右派"言行,居然在反"右"之后得到了施行。在同一本书里,吴家麟先生建议"立刻成立法学研究所"(第139页)。钱熙光先生也"赞成赶快成立法学研究所,以适应加强法制的任务"、并"建议成立法学图书馆"(第160页)。从"立刻"、赶快"等用词不难想见当时建议的明快。而这一条在反"右"之后,也得到了落实。根据法学所网站的资料,法学研究所1956年筹建,1958年正式成立,张友渔任第一任所长。2003年恰好是法学所也是法学图书馆的四十五周年纪念。看来,对"右派"当年所提的意见也并不是完全置之不理。或许,法学所的成立,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功于"右派"当年"鸣放"的推动呢。




来源:法律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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