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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游劝荣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游劝荣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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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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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游劝荣担当的社会角色是各样的:福建省委党校教员、律师、区人大代表、省法学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南平市市长助理。他获得的荣誉和著述则更多: “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法律工作者”,“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 “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他参与起草的《福建省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获司法部地方法制建设一等奖,《论正确的权利观》等论文获中国法学会三等奖,参与组建我国第一个台湾法研究团体——福建省法学会台湾研究会。

  在福建省,“游劝荣”是一个知名度颇高的律师,人们不但经常在报刊电视上看见他作一些有影响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而且每周都能在《福州晚报》上看到他主持的“游律师信箱”。

  云圆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决定让一批工人下岗,究竟谁下岗由职工投票决定。云圆致信游劝荣:“这种方式合法吗?”这封信引起游劝荣的特别关注,他认为云圆提出了一 个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游劝荣撰文指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过《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必须根据以产定员的原则,提出职工下岗和再就业方案,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措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并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后实施。”游劝荣认为通过投票 决定下岗的方式是违法的,建议云圆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通过“游律师信箱”这一窗口,游劝荣向广大读者解答了大量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咨询,诸如:“离婚时,财产被对方转移了怎么办?”、“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变化?”等等。

  游劝荣办的最漂亮的一个案子,当属担任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州市第一开关厂厂长陈光华贪污受贿案的辩护人, 这是一件曾经轰动八闽、影响全国的刑事大案。

  1992年6月,福州市检察院控告陈光华贪污1万元,受贿港币2000元、人民币5100元。福州市中级法院据此判处陈光华10年有期徒刑。 陈光华不服提出上诉,委托游劝荣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游劝荣着重对公诉人的举证责任以及被告人以企业应酬为名,从小金库领出公款开支后未报销应如何定性等作了阐述。1994年8月9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听取了他的辩护意见,宣告陈光华无罪。

  丘建东“一块二毛钱”官司曾轰动一时。1996年1月,丘建东在龙岩市4个公用电话亭挂长途电话,发现这4个电话亭都没有执行邮电部门晚21时后减半收费的规定。1月16日,丘建东向龙岩市人民法院起诉,将这几家电话亭经营者和龙岩市邮电局一起推上了被告席,请求判令被告因多收电话费向原告赔偿1.2元;向原告赔礼道歉;立即 在各公用电话亭取下旧的“代办长话资费标准”,悬挂新的列入夜间半价收费标准的“代办长话资费标准”。

  2月23日,龙岩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内座无虚席, 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开庭后,丘建东鉴于被告龙岩市邮电局已表示能进行认真的整改,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丘建东的代理律师游劝荣对原告撤诉作了补充说明:“原告打这场官司的初衷,一是通过诉讼这种最有效而在现实生活中又最少使用的手段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二是通过诉讼的方法,促使邮电系统这样的垄断性公用事业单位认识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坐标,把自己摆在与消费者公平交易的平等位置上来;三是通过诉讼的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干预作用,促进全社会法制观念的形成,以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由于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社会各方面的介入与推动,原告的这三个目的已基本达到。”游劝荣慷慨激昂的发言湮没在雷鸣般的掌声之中。

  游劝荣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分配到福建省委党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在省委党校6年的教学生涯中,他先后为厅长班、 县委书记班、县长班、组织部长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不同班次的学员授课,并承担了福建省“一五”、“二五”、“三五”三个五年普法期间的电视普法授课任务,还应邀到省直机关及福州、泉州、莆田、 宁德等地市五套班子领导上法律课,他的目标就是要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注入“法”的观念,为依法治国尽一份力。

  有两件事让游劝荣至今颇感欣慰,并引以为荣。过去南平地区司法部门向行署要普法经费相当困难。有一次司法局季虎诚局长打报告向行署要一笔普法经费,蔡忠义副专员不但批得爽快,而且没打折扣, 他说:“我到省委党校学习,听了游劝荣老师的课,知道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在经费上应该予以支持。”

  1989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通过,福州市市长洪永世亲率全体市政府成员参加行政诉讼法学习研讨班。游劝荣讲授的关于“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与行政诉讼,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课题,给洪永世市长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当1994年厦门海沧投资区出现因某大公司撤并而发生风波时,厦门市市长洪永世明确指示:既然国家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 一切都应当依法办事,按行政诉讼程序处理。厦门市政府聘请游劝荣 担任诉讼代理人,洪市长对游劝荣说:“你们好好打(官司),不要有包袱,赢了证明市政府依法办事,输了证明市政府过去做错了,改了就是。”游劝荣听了深受感动,而且格外卖力,这场官司最终市政府胜诉。

  游劝荣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当新世纪真的逼到眼前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准备不足,毕竟新的世纪注定要发生比过去任何一个一百年都要更大、更彻底的变化。现在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躲开纷繁的事务,躲开冗长的会议,躲开催命的手机和传呼,躲开喧闹的卡拉OK,躲进自己那间挂有“天道酬勤”条幅的小房间,没日没夜地“充电”,将自己“武装到牙齿”,去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更严酷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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