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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业主大会的组成、法律地位和职责
【文章来源】物业管理条例释义
【文章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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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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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组成、法律地位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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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以会议制形式对物业进行管理的群众性社会自治机构,是依法管理物业的权力机关。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属于住宅类物业的,为一户一票制,一户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按住房套数计算票数。属于非住宅类物业的,以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每一百平方米计算为一票;单户不足一百平方米的,计算为一票。以后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由首次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或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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