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论文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文章中心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文章标题】律师代买二手房
【文章来源】转载
【文章作者】朱寿全  的文章列表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02日
→ 相关资料  主题分类: 知识
房屋买卖”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二手房”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律师代买二手房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律师介入二手房交易的必要性

  目前,进入二手房交易流通市场的房源比较复杂,包括售后商品房、售后公房、私房等多种类型,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数量庞大,这对于购买二手房的广大购房者来说,是“一头雾水”。 另外,某些房地产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一旦发生纠纷又推诿责任,致使购房者利益受损。因此,律师为购房者代买二手房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降低买受方的风险性。 

□律师介入二手房交易的工作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对出卖方的交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代理买受方核查房产权属文件;审查合同,保证合同的公正性,保障买受方的合法权益。 具体审核以下内容:
  1、出卖方是否为房屋合法产权人,产权性质,已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的;
  2、出卖方是否拥有处分房屋的权利,包括其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是否与住房单位有产权份额划分等;
  3、房屋是否已被出租、抵押、转让、赠与、出卖给他人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而使本转让行为无效;
  4、房屋是否存在欠缴房改售房价款情形,必要时取得原售房单位同意售房的书面意见;
  5、出卖方是否有欠缴物业管理、水电煤暖气等应缴费用之情形; 
  6、房屋是否被查封,房屋所在地区是否将被拆迁; 
  7、起草、谈判、修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附件等;
  8、交接时,审查房屋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承诺条件。

□产权证的审查:

  审查时,以下几方面应注意:
  1、以优惠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这样产权的房子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了。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2、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单位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至于中央机构在京的公房能否上市,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3、远郊区县的乡产权房子不能上市交易。乡产权房子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待土地性质由集体的变为国有的,才能在二级市场交易。 如果是县城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交易。
  4、1998年以后颁发的产权证的封皮及内页颜色、尺寸、材质和所标注的字体、字样、字号都有统一标准。红色塑料皮的房屋产权证基本是1998年以前取得的,而大多数《房地产所有权证》均为1998年以后颁发的,其封皮及内页颜色、尺寸、材质和所标注的字体、字样、字号都有统一标准和格式。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以下条款是必备的:
  1、基本情况: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
  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期限: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4、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5、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争议的解决(仲裁、诉讼等);
  6、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条款;
  7、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二手房买卖所涉税费

购房者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
按房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房价的1.5%缴纳契税(120平方米以下);
按房价的0.05%缴纳印花税。
此外,还有测绘费30元,工本费15元,产权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还要在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篇文章 | 下篇文章


律师代买二手房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改正;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文 章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制史
 法理宪法
 刑事法律
 行政法律
 公司法律
 合同法律
 担保法律
 物权法律
 侵权法律
 知识产权
 土地房产
  土地[房产开发
  建筑施工
  招标投标
  房产诉讼
  房产律师
  房产其他
 金融保险证券
 劳动法律
 税法大全
 环保能源
 婚姻法律
 诉讼宝典
 公证仲裁
 涉外法律
 网络专题
 综合资料
 司法考试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133  - Cache, 282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